龚建平个人简历 龚建平因血癌死亡 足协:人化为尘土后也就成了历史
曾经轰动一时的“假球案”、“黑哨案”的主角龚建平,昨天上午因白血病死于北京304医院。龚建平曾因受贿罪被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龚建平的律师王冰表示:“他的死亡也意味着‘黑哨案’的正式终结。”
9时21分,龚建平停止呼吸
2004年7月11日上午9时21分,龚建平停止了呼吸。而再过几天,就是龚建平44岁的生日。
北京304医院的内科3号病床成了龚建平弥留人间的最后场所。今天晚上,记者赶到那里时,年轻的女护士对记者说:“他临死的时候,还算安详,并不是特别痛苦。但毕竟已经生命垂危了,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了。”
龚建平7月5日被送到304医院,先是在血液科就诊,据透露,龚建平早就患上了血癌,全名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经过几天的抢救,9日上午被送到了内科。自始至终,他的母亲,兄弟和同学总共有十几个人都陪同在他身边。今天下午,从病房往太平间拉尸体的时候,看守太平间的老人还有些惊叹:“一般人只有三四个人来送,龚建平却有三四十个人来送,他的老娘哭得很伤心,龚建平是个什么人啊?”
血癌的病因和病人的心理状况并没有太多关联,但自从去年年初入狱之后,龚建平这个在裁判圈内的“老实人”就颇感郁闷,而事实上,早在去年10月份,龚建平就已经被保外就医,一直在家里养病,但血癌毕竟是绝症,再加上心理的崩溃,死神也就慢慢逼近了。本报特约记者新京(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各方反应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龚建平的律师王冰,王冰告诉记者,龚建平在二审终审以后就开始保外就医,“他是近期被确诊为白血病的,他的死亡意味着他的案件正式终结。”
据王冰介绍,龚建平的身体很早就不太健康,在2002年被起诉审判期间,就开始经常住院,当时王冰也经常到医院去和他商量案件的事情。所以当时的一些照片和电视镜头里都有医务人员的身影。
王冰还透露,虽然龚建平被判刑十年,但是他几乎就没怎么在监狱呆过,他说:“二审终审以后,龚建平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于是就申请了保外就医,而且辗转换了几家医院。这期间我都去医院看过他。”至于这几家医院的具体名称,王冰坦言不能透露。
而龚建平患上白血病的结论则是近期才由304医院作出的确切诊断,王冰说:“他的病情突然加重并急转直下是近几个月的事情,这些我都知道。今天上午,他的家人也通知了我他死亡的消息,我只能说很不幸。”至于龚建平的妻子和女儿目前的状况,王冰说还好,因为她们两年来一直就陪着龚建平东奔西走进行治疗,所以对任何意外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龚建平的死亡也宣告了他的黑哨案件的终结。王冰分析说:“在执行判罚期间,服刑人员因病故去,意味着案件执行的终结。当然这由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宣布。”
把龚建平送入牢狱,浙江绿城俱乐部的老总宋卫平是出了一份力的。当年正是他坚持不懈地打假揭黑,才使得司法介入足球界调查,并将龚建平————目前公开的国内第一“黑哨”————绳之以法。然而,当今天上午从朋友处得知龚建平死亡的消息,宋卫平还是抑制不住伤悲,今晚在电话里他语音哽咽地对记者说:“听到别人去世的消息,总不是什么好事情。”
宋卫平说他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他说:“其实我早就知道龚建平患有白血病了,这大半年来我也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可没想到的是,他说去就去了。怎么说呢?我想生老病死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吧,他得病及恶化,与环境、这些年的遭遇都有关联。
现在他人都过世了,我实在不想在这种时候多作评论。”宋卫平承认,他和龚建平之间多少存在着些缘分吧,不管这缘分是好还是坏,而现在随着龚的死亡,这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他希望足球界仍然存在的“黑哨”们能以此为鉴。
记者今晚致电足协新闻官董华,他称还没有听说这件事情,并向记者询问了前后缘由。董华表示,明天上班后他将向有关领导汇报,中国足协将就此对外正式表态。
但记者从另外途径获悉,实际上,中国足协的高层领导在下午便听到了龚建平死亡的消息。一位领导说:“人已经死亡,人化为尘土之后,也就化为了历史。”还有一位领导则意味深长地说:“还是媒体厉害呀。” 本报特约记者 京友(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龚建平大事记
龚建平,1960年7月出生,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2001年12月,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收到了一位名为“还有良知的裁判”的《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和4万元钱,当时就有人推测此乃龚建平所为。2002年1月15日,上海某媒体突然抛出一份所谓的“黑名单”,龚建平赫然在列。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押在北京市公安宣武分局看守所。3月29日,龚妻所委托的辩护律师王冰首次与当事人见面并证实,龚建平被刑拘的原因是涉嫌“企业人员受贿”。同日,“扫黑”关键人物浙江绿城俱乐部老板宋卫平证实:写“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的就是龚建平。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
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龚建平以受贿罪被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法院查明: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协指派担任甲A、甲B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
其中,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甲B联赛裁判任务,这场比赛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和天津立飞队,当天,龚建平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两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甲B联赛裁判任务,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厦门红狮队,龚建平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连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