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吞遗嘱被罚 法官:销毁证据没用 罚款5万
案情:庭审中生吞遗嘱
原告芦甲与被告芦乙、芦丙、芦丁系兄弟姐妹关系。芦母于2001年过世,芦母过世后,芦父购买房屋一套,并立下遗嘱,载明芦父去世后,该房屋由芦甲继承。
2016年芦父去世之后,因为对遗嘱有异议,芦甲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芦父名下的房屋由自己继承,三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吃证据”的一幕发生在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庭审过程中,2018年9月21日上午,开庭时,原告由其代理人出庭,被告方则有芦乙、芦丙两人应诉。法庭的监控视频清楚地记录了当时的庭审细节。
“一份遗嘱,两份判决,被告发表一下质证意见。”法官翻了一下原告代理人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其中的遗嘱是原件,法官伸手递给了被告
被告芦乙起身,接过法官手中的证据材料并顺手传递给了被告芦丙。就在此时,置于证据材料最上面的遗嘱不慎掉落。
芦丙一把抓住了掉落中的遗嘱,并迅速在大腿上捏成团,攥在了手里,接着他拿起了眼镜盒,冷静地带上眼镜,佯装看原告的证据材料。
就在法官询问原告代理人这些证据的证明目的时,卢丙以飞快的速度将遗嘱纸团塞入口中,捂嘴咀嚼、吞咽,期间还喝了四口水帮助自己吃证据。与此同时,卢丙从桌面上取出另一份遗嘱复印件置于证据材料上面。
“看一下遗嘱,那是原件,真实性认可吗?”因为卢丙的动作隐蔽快速,法官此时还未发现卢丙的异常。
因为实在难以下咽,卢丙听到法官问自己问题时,急忙又喝了一口水,结果呛到了,咳了起来,“不好意思,有点咳嗽。”
卢丙接着对遗嘱和两份判决书发表质证意见,“遗嘱的真实性不认可,这不是我父亲的签字,判决书真实性认可,但内容不认可。”
法官让书记员把卢丙的质证意见记录在案后,要求被告将上述证据归还法庭。但当法官翻看被告还回来的证据时,一眼就发现了蹊跷,因为遗嘱原件是发黄是信纸,“这份遗嘱不是我刚才给你的遗嘱啊。”
卢丙非常坚定地回答,“就这个啊,你给我就是这个!”
法官将手中的遗嘱向原告代理律师展示,对方也给出否定回答,“这不是原件。”
法官见状,责令芦丙将遗嘱原件交回法庭,并释明芦丙,若不交回原件,将认定其故意毁灭证据,但芦丙拒不悔过。经大兴法院查实,涉案遗嘱原件被芦丙塞入口中并下咽,证据原件已灭失。
现场:被罚款5万元
大兴法院认为,芦丙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决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今天下午,卢丙来到法院,坐到了被告席。法官当庭宣布处罚决定书:“本院查实,卢丙存在毁灭证据的行为,情节恶劣,且拒不悔过,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卢丙罚款5万元。限于2018年10月24日之前交纳。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内日向北京二中院提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我不同意这个处罚决定,我不签收。我要求法庭把我所谓的‘销毁证据’的视频展示给各位,我要监督你们。”卢丙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你们当时给我的就是复印件。”
“上次庭审时,我们让你看视频,但是你拒绝了,当时的庭审笔记已经记录在案。我们现在要给媒体展示,但不能再纵容你这种反复无常的行为。”法官说,“如果你不签收,将影响你复议的权利。”
“随便!我就是不签收!”卢丙数次拍桌子,态度强硬。鉴于卢丙情绪激动,法官宣布休庭,并让法警将卢丙带出法庭。
采访:吃证据不影响案件继续审理
“他以为吃了这份原件证据,这份证据就真没有了,想得太简单了。”法官告诉记者,在此前的另一起案件生效判决中,这份遗嘱原件已经得到法院认定。“吃证据,根本不影响这起案件的继续审理。”
法官还告诉记者,今天卢丙虽然没有签收处罚决定书,但如果不在10月24日之前不交纳,法院将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