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对霸座女处罚太轻 警方的回应网友点赞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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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我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我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平安北京:很多网友说处罚太轻。但处罚轻重与否都必须依法进行。该女子的行为的确让人气愤,但仍未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所指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是指影响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才能够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