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火灾事故通报:涉事单位被处罚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2018年6月21日20时03分许,由陕西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行南大街支行办公楼灯箱修缮改造施工现场,作业工人违规使用电焊机电弧切割防护钢管与网架间焊点时引燃脚手架密目网、门柱塑料装饰品,导致火灾发生,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建行南大街支行办公楼灯箱修缮工程“6·21”火灾一般事故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展开了全面调查认定。9月10日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火灾原因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 相关主体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
通报称,经调查,嘉森装饰公司事故现场施工工人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嘉森装饰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南院门街道办城管中队、碑林区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履职不到位。
处理结果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涉事单位被处罚
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侯某某,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责令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给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广告牌匾处处长警告处分,责令其向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作深刻检查。
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向碑林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向碑林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南院门街道办向碑林区城市管理局作出深刻检查,并责令中队对自身问题进行反思。对南院门街道办城管中队中队长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向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作深刻检查。南院门街办向碑林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碑林区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碑林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对嘉森装饰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建行南大街支行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告要求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建行南大街支行办公楼灯箱修缮工程“6.21”火灾一般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45万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充分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告要求,要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