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赖子女被限制就读 私立学校拒收老赖子女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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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报道,8月28日上午,邛崃法院执行法官一大早就赶往成都,向金牛区教育局和某私立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蒋某某等人因欠款700多

据报道,8月28日上午,邛崃法院执行法官一大早就赶往成都,向金牛区教育局和某私立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蒋某某等人因欠款700多万,拒不履行,法院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目前,蒋某某孩子正在办理转学。事情还得追溯到两年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判决蒋某某等人偿还何某某借款本金734万余元及利息。在判决书生效后,蒋某某等人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2016年10月,何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成都中院将该案指定由邛崃法院执行。当年11月,邛崃法院将蒋某某等人纳入失信名单,并查封资产进行拍卖。不久前,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蒋某某在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其子女在成都市金牛区某高收费私立小学就读。这所私立小学的收费每年高达数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邛崃法院限制蒋某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其目的是督促蒋某某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保障原告何某某的合法权益。

限制蒋某某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并未侵犯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为了让蒋某某子女不因“中途退学”而失去就学机会,法院与教育部门沟通,让其能转到公办学校就读。据了解,高新法院、双流法院近日均发出了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令。8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中院了解到,成都中院、成都市教育局已联合印发《关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每年5月中旬前,成都市、县两级法院应将不能就读的高收费私立学校名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函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收件后,应及时抄送所属有关私立学校。有关学校在发布的招生备案公示表、招生简章及广告中应载明招生对象不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法院查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已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和执行通知书函告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收件后应及时抄送有关学校,有关学校应书面通知学生父母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完成转学手续。《方案》还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有异议或认为其子女不属于《方案》的实施对象,应向作出决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查明后,认为确有错误,应当及时函告教育行政部门撤回协助执行通知书。如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被人民法院依法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也应及时函告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