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央行发布通告:将人民币作为官方结算货币
缅甸中央银行30日发布通告,宣布增加人民币和日元为官方结算货币。
缅甸央行在通告中说,为促进国际支付与结算和边境贸易发展,准许使用人民币和日元作为结算货币进行国际支付。除获得许可的银行外,暂不允许其他机构和个人开设人民币和日元账户。
缅甸央行一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币纳入结算货币后,缅中边贸支付和结算将更加便利。
中缅长期以来互为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缅甸先前批准的官方结算货币包括欧元、美元和新加坡元。
据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中缅双边贸易额达到135.4亿美元,同增长10.2%;另外,2018年上半年,中缅双边贸易额达到82亿美元,同比增长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