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矿难21人遇难 涉事煤矿涉嫌违规获批探矿权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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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66人安全升井21人遇难1月12日16时30分许,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21名矿工被困井下.1月13日,神木市政府发布

66人安全升井21人遇难

1月12日16时30分许,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21名矿工被困井下。

1月13日,神木市政府发布消息称,经核查,当班入井矿工共87人,事故发生后66人安全升井,21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截至1月13日12时35分,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事故遇难的21名矿工遗体已全部升井。目前,事故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1月12日晚,记者从神木市政府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神木市启动应急预案,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国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分别对救援和善后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带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已经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

“凭感觉寻找遇难者”

1月13日下午,记者探访事发煤矿,发现副平硐口已经拉起警戒线,现场救援基本结束。知情人士表示,遇难矿工大多来自外地,租住在煤矿附近村庄。

一名参与百吉矿业事故初期救援的矿工告诉新京报记者,进入矿井救援的时候戴着头灯仍看不清矿井内的情况,只能凭借感觉寻找遇难者并进行施救。发生事故的是百吉矿业副井一工作面空区,平时铲车、小型翻斗车可以进出。

百吉矿业的一名工友阿南(化名)介绍,事故当日他正准备上班,因自己的车辆发生故障就只能走着去,结果走到一半就听说煤矿发生事故。

阿南说,据他了解,“老杜”是该煤矿外包队车工,其妻子在煤矿门口开饭馆。在老杜家的饭馆门口,一辆小轿车落满灰尘,一名矿工称:“这就是老杜的车,他是渭南人,人很好,但不幸的是他在这次事故中遇难了。”记者打开“老杜”的社交账号,上面的签名写着,“天天有个好心情”。

李家沟煤矿项目于2010年获批

资料显示,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属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销售。

2010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神府矿区李家沟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煤电〔2010〕367号)文件,文件显示,煤矿的生产能力为每年45万吨。2016年,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消息,李家沟煤矿的生产能力已提升至每年90万吨。

上述文件显示,2010年李家沟煤矿的项目获批建设。项目单位为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神木县(2017年7月,神木县撤县设市)。

此外,项目总投资2.8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0.85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1.97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信息显示,2017年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神木县李家沟煤矿通过采矿权审批,有效期延续到2022年7月20日。

此外,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前的法定代表人为张胜利。公开报道显示,张胜利曾承包李家沟煤矿附近的另一个矿,即大贝峁煤矿,该煤矿涉矿权之争达8年之久。

■ 背景

煤矿探矿权被指涉嫌违规批复

然而,事发煤矿的探矿权一事曾被指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官网搜索信息,李家沟煤矿的项目许可证号为6100000710781,项目申请人为神木县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即现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陕西省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李家沟井田勘探,项目有效期为2007年12月5日至2009年7月30日。

但在2007年,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2007】20号文),通知决定从2007年2月2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

此后,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多次发布通知,继续暂停新的煤炭探矿权审批,直至2014年9月12日,原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称,停止执行《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及《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

另外,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文件显示,受理李家沟煤矿等煤炭的探矿权一事,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曾被指存在问题。

文件显示,原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2月19日发布《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4号),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各地清理结束,暂停办理新的煤炭(煤层气)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陕西省神木县永兴乡李家沟井田精查项目申请新立探矿权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而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在2007年6月27日,在无依据的情况下将包括该项目在内的4个探矿权项目作为2004年2月19日以前正式受理项目,向原国土资源部申请按遗留问题由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按协议出让处置,并获同意。

就此问题,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曾于2013年做出情况说明,仍以“遗留问题”为理由解释探矿权的申请。此外还表示,已经找不到2004年以前受理的探矿权相关材料。

说明中称,“由于以前受理的探矿权申请审查中止,受理审查材料没有归档,加之当时厅里办文窗口处于试运行阶段,受理材料也没有留档,工作人员多次更换,最终没有找到当时受理的有关材料。”

村民曾因相关补偿款纠纷被判刑

记者注意到,百吉矿业还曾因“公路占地补偿款”问题与神木镇元树梁村杨石畔小组的村民发生纠纷。

根据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08年7月由神木县政府出资,对神木镇五堂河至小寨通村公路进行拓宽及改线,工程占用五堂村贺家峁小组、刘山梁小组和元树梁杨石畔小组的部分耕地。

2008年7月13日,当地基层政府同杨石畔小组村民就公路占地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杨石畔小组提出该条道路建成后,若成为厂矿企业的运输道路,道路所占的耕地及林草地另行协商处理,如形不成厂矿企业运输道路,则杨石畔小组村民自愿无偿提供所占用的耕地及林草地。

2010年,小寨村大寨组引进百吉矿业,原先改造拓宽的道路便成为厂矿企业运输道路。后经多方协商,百吉矿业于2012年4月16日同意给杨石畔小组的村民预支补偿款360万元。

但杨石畔小组的村民认为,修路时他们就已提出相关补偿问题要另行协商,但百吉矿业只是预支了360万元补偿款,具体补偿问题乡政府并没有解决,而且还存在道路超占土地的问题。

由于百吉矿业并没有给出令村民满意的答复,村民于2013年3月9日开始在相关路段设置障碍,阻挡百吉矿业运煤车辆及百吉矿业基建运料车辆通行,时间共持续21天。最终,三名村民因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刑,另有多名村民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