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入医保 直肠癌靶向药爱必妥年均药费省22万元
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阿扎胞苷等17种经过谈判的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效期等。
为让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本次国家药品谈判降价的利好新政,市人力社保局及时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了限定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和有效期。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17个国家谈判抗癌药中,包括了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等多个癌种。
本次17种抗癌药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内,如果有这17种药品的仿制药上市,或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情况,国家将对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有效期满后,国家也将调整这17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据悉,通过国家组织对这17种抗癌药的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 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最高的达70%。
以治疗“直肠癌”的靶向药“西妥昔单抗(爱必妥)”为例,国家谈判前,个人年均医药费近24万元,谈判后个人年均医药费约10万元,北京将其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城镇职工个人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2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