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撞人15死案宣判 嫌犯阳赞云一审被判死刑
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通报,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2日晚7时30分许,阳赞云驾驶自购的路虎越野车冲入衡东县洣江广场,冲撞碾压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刺现场群众。随后,阳赞云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此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阳赞云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阳赞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被告人阳赞云当庭表示认罪。被害人家属、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庭审。
据悉,此前媒体报道,办案民警介绍,阳赞云是一个“累犯”,1992年至2018年,他先后6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第一次作案:1992年,阳赞云在与第一任妻子的离婚案中,因不满法院的判决,闯入法官家中将其打成轻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第二次作案:2001年,阳赞云多次非法贩卖海洛因供他人吸食,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第三次作案:2005年,因一起邻里纠纷,阳赞云和同伙携带铁锤、铁棍等凶器闯入他人家中,将多人打成轻伤,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第四次作案:2006年,阳赞云在母亲坟前祭奠时失火引燃山林,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第五次作案:2009年,阳赞云和同伙进入一位“牌友”家中,用刀威胁对方写下一张60万元的欠条,此后多次索要“欠款”,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第六次作案:2017年,阳赞云因与“牌友”发生冲突,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对法院判决心怀不满 生活无望蓄意报复
据媒体报道,阳赞云第六次被判刑后,心里一直对法院判决不满,且自身疾病缠身,感觉生活无望,已经有了蓄意报复的想法。2018年3月刑满释放后,他就开始着手策划报复行动。
据警方调查,9月12日案发当天,阳赞云病痛折磨加剧,且感到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很多同龄人连孙子都有了,而自己无儿无女、一无所有,越发感到悲观厌世,于是产生了实施报复行动的念头。
9月12日,阳赞云先把车开到衡东县法院门口附近守候,意图冲撞法院工作人员。未觅得机会后,又驾车冲入位于县城的洣江广场,一路猛烈撞击正在广场休闲娱乐的人群。车辆撞到障碍物致使安全气囊打开后,他又下车持折叠铲、匕首挥砍现场群众,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