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年会饮酒死亡 家属向同事索赔20万
老张是某公司保安,老黄是保安队长。2016年1月27日晚,公司开年会,员工在一家饭店聚餐,老张和老黄坐在一桌。老黄吃饭时没有喝酒,而老张喝了不少白酒。由于晚上还有工作,老黄提前回到某大厦继续上班。
老张喝完酒后也回到某大厦,他睡在一楼大厅的地上,垫了被子。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另一名保安发现老张已经死亡,迅速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半个多月后,公安相关部门出具了死亡证明,证明老张死亡原因为酒后意外死亡。事发后,公司赔偿给老张家属共计56万元。
老张的家属认为,老黄不应该放任和劝说老张去喝酒,而且也不该让老张就睡在地上,最终导致了死亡。老张的死亡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痛苦,家属多次找老黄协商却遭到拒绝,只能起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
老黄提出,当晚是公司年会聚餐,不是他们私底下一起吃饭,他并不知道老张喝醉酒后怎么回到某大厦来的。
法院认为,当晚的宴席是工作单位组织,并不是老黄组织的。宴席中老黄并未喝洒,不存在与老张拼酒的情况,同时原告也没能证明当晚老黄劝酒了。老黄提前离席了,没有要将老张送回家的义务。老张回到某大厦后,虽然老黄在上班,但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或他人安排老黄去照顾老张,老黄没有看护老张的责任。事发后,某公司已经对老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给予了赔偿。
法院经综合考虑,认为老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老黄对此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驳回老张家属的诉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