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戒网瘾两天后死亡 双手被铐住殴打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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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提到刚刚过完的春节,44岁的母亲刘丽(化名)打不起精神."今年也没走亲戚,每到逢年过节,别人阖家团圆的时候,我一想到小儿子的事,就心里难受.

提到刚刚过完的春节,44岁的母亲刘丽(化名)打不起精神。“今年也没走亲戚,每到逢年过节,别人阖家团圆的时候,我一想到小儿子的事,就心里难受。”

刘丽一家住在安徽阜阳市临泉县。2017年8月3日,小儿子李傲因为“常泡网吧”,去“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戒网瘾”,两天后死亡。经调查发现,李傲死前曾遭“戒网瘾”学校教官“关禁闭”。其间,他们铐住李傲双手,不让他休息,限制他进食、饮水并殴打他。

判决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2018年10月31日,该案在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决,涉事学校负责人罗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获刑16年,余下4名教官分别获刑1年至8年6个月不等。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2月23日,李傲的母亲刘丽告诉记者,“我们一家受到了血的教训,很后悔。”

事件

男孩被送“戒网瘾”后死亡

2017年8月,刘丽的小儿子李傲已经辍学在家半年多。刘丽描述,儿子平时喜欢上网玩游戏,网瘾非常大。刘丽想把孩子的网瘾戒掉,在网上检索后,发现了一家“戒网瘾”的学校,名为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以下简称正能教育机构),上面还留有一位罗姓老师的联系方式。

刘丽检索到的“罗老师”,正是正能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罗铿,其于2016年3月14日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安徽正能教育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8日,罗铿租赁庐江县白山镇新港村新农小学校舍,并以“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的名义对外招生。该机构对外宣称可以通过隔离封闭式的成长辅导,戒除青少年的网瘾,解决厌学、叛逆等成长问题。

2017年8月2日,经刘丽夫妻的同意,罗铿带着两名教官,到阜阳临泉县去接李傲赴庐江县“戒网瘾”。当天,李傲父母与正能教育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将李傲带到学校戒除网瘾,“封闭式培训,培训的时间为180天,还有180天后续辅导。”此外,协议约定收取学费22800元,另收取500元生活用品费。交流期间,罗铿询问了孩子的身体情况,刘丽答说孩子刚体检过,身体一切正常。2017年8月3日下午3点多,刘丽老公把李傲交给了罗铿一行带走了。2017年8月5日下午6时许,罗铿拨通刘丽的电话,告诉她“孩子中暑在抢救”,随后告知她“孩子死了”。

审理

涉事学校5人获刑最高16年

按照罗铿和正能教育机构4名教官的供述,2017年8月3日,李傲的父亲将孩子送上车,因为李傲“在车上不配合”,他们用手铐把孩子铐在了车上。这些手铐器具,均是从网上购买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四人在看守李傲的过程中,不给李傲休息,限制李傲的体位、进食、饮水,并对李傲实施殴打。至2017年8月5日17时许,其中一名教官发现李傲身体异常,遂与罗铿等人一起,将李傲送至庐江县中医院抢救。罗铿在医院拨打电话报警。后侦查人员赶到时,李傲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尸体检验和案情调查,经鉴定,李傲符合因高温、限制体位、缺乏进食饮水、外伤等因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死亡。

2018年10月15日,正能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罗铿等5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当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铿获刑16年,余下4名教官分别获刑1年至8年6个月不等。此外,罗铿等四人被判共同赔偿李傲家属3.2万余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丽告诉记者,尽管维持原判,但他们夫妻将继续申诉。“孩子一条命没有了,但他们却只判了十几年,判的轻了。”

针对该“戒网瘾”学校的情况,记者将进一步进行追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