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沈浩 曝延长石油前任董事长沈浩在任期间做了哪些令人震惊的事…
沈浩,男,195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延长石油沈浩最新鲜消息:2015年6月17日,陕西省副省长姜峰宣布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沈浩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曝延长石油前任董事长沈浩在任期间做了哪些令人震惊的事…】2013年7月29日,延长石油借新华社陕西分社的报道之口,辩护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的报道(《延长石油被指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和本人对它的实名举报,称“陕西省国资委:未发现延长石油‘合谋骗取国有资产"。
声称,延长石油集团和中化益业公司“至今仍未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修改、谈判,股权转让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也没有完成”,“陕西省国资委尚未核准双方合作资产评估备案,延长石油集团没有完成对中化益业公司股权的收购,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项,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为了加快推进煤化工项目建设,双方成立了项目建设的临时性组织延长益业煤化工项目建设组,启动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等实质性开工工作。截止2013年2月,延长石油通过建设组共垫付项目款7692万元,主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合同款、设计费、土地使用费等费用,有关资产仍在延长石油集团名下,待合资公司成立后这些资金需偿还,国资委认为这只是企业间合作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此之前,延长石油借助香港媒体,也散布了如此混淆是非的烟幕弹。称“收购并无完成,所以根本不会构成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同时,还假惺惺地说,对经济参考报的报道和本人的举报影响了它的“上市公司及母公司的利益,会保留法律追究责任”,本人正在等待它的“法律追究”呢,它在大陆又只字不提法律了。殊不知,延长石油这些煞费苦心的,完全是自相矛盾的狡辩,除了更加暴露延长石油负责人长期的违法行为,没有任何作用。
2010年4月28日,延长石油向陕西省国资委上报(陕油字[2010]49号)《关于受让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请求》。
在此期间,省国资委接到延长石油职工反映,称延长石油在收购该项目存在不法行为,延长石油负责人与刘娟有合谋诈骗国有资产的问题。 2010年6月4日,省国资委书面回复延长集团企业管理部,称:“经陕西省国资委6月3日会审会议审查,受让股权的评估结果已超过一年时效期,不符合国务院令第91号之规定,不能作为定价依据,故未通过原方案,请重新制定方案报国资委审批。”
2010年7月19日,陕西省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陕西省国资委出具书面证明:陕西省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未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陕正德信评报字[2010]第071号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和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陕正德信评报字[2010]第0701号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经核查公司未对以上两份报告盖章,以上两份评估报告的印鉴均为伪造,陕西正德信评估公司给省国资委出具了证明文件。
(榆林资讯)2010年7月21日,陕西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就延长集团的上述问题向国资委领导进行了汇报,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1、 未见陕西省国资委对延长集团此次收购股权经济行为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2、 延长集团未按规定办理机构委托手续,组织评估项目的实施,而将被收购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备案;
3、 延长集团申请备案的评估报告的出具公司不具有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
4、 资产评估师非土地估价师及矿业权估价师,不能对土地及矿权进行评估;
5、 评估报告所涉及土地及矿权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采矿权证书;
6、 委托合同中延长集团并未盖章;
7、 被评估的中化益业公司并未在评估报告中对所提供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