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冒充网警获刑 冒充网警会被判多少年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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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个打着"网络警察"的幌子四处做案的诈骗团伙判处刑罚,分别判处吴某等5名被告人34个月到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个打着“网络警察”的幌子四处做案的诈骗团伙判处刑罚,分别判处吴某等5名被告人34个月到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2万元到3千元不等。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吴某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上以“中国110网络警察”等名义注册身份,并发帖声称自己是网络警察,专门受理各种诈骗案件,同时留下了QQ等联系方式。此外,吴某还找到温某、陈某、欧某、符某等人作为“卡手”(即专门为他人的诈骗行为提供银行账号、POS机,同时代为提取现金并从中提成)。几人约定,由吴某实施网络诈骗,温某等人负责提供接收被害人转账的银行卡并安排人员提现,每成功一笔从中收取15%的好处费。截至案发时,5名被告人用同样的手法一共诈骗了17人,涉案金额近18万元。

张小姐是掉落“网络警察”陷阱的第一个受害者。2016年11月13日,其因在网上被人诈骗5000元,便通过网帖与“网络警察”吴某取得联系。在张小姐将自己被骗一事详细陈述后,吴某谎称已将其被骗的5000元冻结,并令其到附近的银行ATM机上接收退款。随后,吴某又紧急联系“卡手”,取得了一个银行账号。紧接着,吴某又诱骗张小姐通过操作银行柜员机进入退款系统(实为转账界面),输入了上述银行账号,再输入退款代码49988(实为转账金额)。就这样,张小姐的近5万元钱又落入了吴某等人的口袋。

区人民法院认为,在此次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是主犯,其余四名被告人均为从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不同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得相应刑罚,同时责令各被告人连带退回各被害人全部被骗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