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刘建新 兴安盟公安局刘建新副局长带队开展清明节消防安全检查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盟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4月3日上午,兴安盟公安局刘建新副局长带队,深入成吉思汗庙、烈士陵园、火车站等重点祭扫活动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清明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兴安盟消防支队支队长胡宜磊、支队防火处和乌兰浩特市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各祭扫场所是否划定区域集中进行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等活动;是否加强防火巡查,禁止祭祀、扫墓活动中各种危险用火行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四个能力"等是否强化落实;电器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刘建新副局长每到一处都详细了解了各单位消防安全和器材配置情况,要求负责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排查场所内火灾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切不可有麻痹大意思想。在乌兰浩特市火车站,刘建新副局长详细询问了近期客流量和执勤值班情况,要求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宣传和检查,禁止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上车。
胡宜磊支队长在检查中嘱咐相关负责人,越是节日期间越要提高警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决不能麻痹大意;要认真开展好单位的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