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维澄夫人 (ZZ)由范维澄院士及其合作者再次剽窃他人论文等想到的
Yanyi 方先生: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本人不善言辞,因而很少发表言论,但 最近看着被新语丝网站等揭露的一个又一个的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一些中国工 程院乃至中国科学院的多名院士参与其中,内心倍感凄凉悲哀!
同时深感您学术 打假征途的艰难和任务的艰巨! 最近再次粗略浏览了新语丝网站和相关媒体的相关报道,发现被揭露有学术 不端行为的院士还真不少,但对自己的行为有过解释的却寥寥无几,得到相应处 理的就更少了!
您应该还记得,新语丝曾揭露中国科技大学原副校长范维澄院士 等人的论文剽窃日本研究者的论文(XYS20061102),并随后转发了中国工程院关 于与范维澄院士有关的“论文事件”的通报(XYS20070624)。
出于好奇和某种责 任,本人通过不同渠道就相关情况做了一些粗略了解,所了解情况真是令人震惊! 以下是本人了解的部分情况和一些粗浅想法,希望通过新语丝与大家交流,以期 为遏制学术腐败风气起点作用。
大凡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者,在问题被披露后,均没有说明问题或承担责任 的言行,可以说此类学者已不是剽窃、抄袭几篇论文的问题了,其已到了藐视学 术道德和基本的科学态度的程度。就拿赫赫有名的范院士及其合作者来说,2006 年11月2日被披露剽窃日本研究者的论文(XYS20061102),2006年11月12日论文剽 窃者陈晓军居然公然否认论文存在剽窃行为(XYS20061112),此后再无任何人公 开说明或承认其论文存在的问题。
后从中国工程院的调查处理情况看,其研究团 队除了新语丝披露的那篇论文外,此外还有两篇论文存在明显的剽窃 (XYS20070624)。无独有偶,2007年4月2日新语丝又一次披露“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又被发现严重剽窃国外论文”(XYS20070402)。
这一 事件从披露到现在已过去一年有余了,同样没看到任何一个当事人的澄清或解释。
本人觉得这事实在蹊跷,不忍就在网上随便搜阅了一番,发现这个实验室果真还 有多篇未被披露的论文存在严重的抄袭和一稿多投等问题,其中包括2007年4月 份所披露的剽窃者刘江虹的博士学位论文。相关情况简述如下: 1、刘江虹,廖光煊,厉培德,陆强四人2003年发表在《燃烧科学与技术》的 论文“限空间中细水雾灭火的准稳态模型”(9: 381-385,2003),全文抄袭了 国际学者Gerard G等2000年发表在Fire Safety Journal的论文“A quasi-steady-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suppression in spaces protected by water mist systems”(实际为后者的翻译,无增加内容).
该剽窃论文标注了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 (2001GB409609)和中国科学院王宽成博士后奖励基 金资助. 2、刘江虹,廖光煊,厉培德,范维澄,陆强五人2003年发表在《科学通报》的 论文“细水雾灭火技术研究与进展”(48:761-767,2003),全文抄袭了加拿大学 者Liu Z等于2001年发表在《Journal of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上的 论文“Review of water mist fire suppression technology: Part two-application studies” (实际为后者的翻译,无增加内容).
该剽窃论文标 注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 (2001GB409609)和中国科学院王宽成博士后奖 励基金资助. 3、刘江虹,黄鑫,潘文辉,廖光煊四人2006年发表在《燃烧科学与技术》 的论文“含添加剂雾滴蒸发速率的实验及数值模拟研究”(12: 217-220, 2006), 全文抄袭国际学者Michelle等于1997年发表在《Proccedings of the ASME National Heat Transfer Conference》上的论文“Evaporation of a Small Water Droplet Containing an Additive” (实际为后者的翻译,无增加内容).
该剽窃论文标注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323005)、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 划(973)项目(2001CB409609)、安徽省人才开发基金项目(2003Z019)资助.
4、刘江虹的博士学位论文(2002,导师为范维澄、廖光煊)多处存在抄袭 等不端行为,如第七章内容基本上是从Gerard G 等2000年发表在《Journal of fire safety》上的论文“A quasi-steady-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suppression in spaces protected by water mist systems”翻译过来。
5、翁文国,范维澄,秦俊,杨立中四人2002年10月发表在《水动力学研究与进 展》的论文“关于回燃前重力流的盐水模拟实验研究”(17:618-623,2002),是W.
G. Weng, W.C. Fan, J. Qin, L.Z. Yang(翁文国,范维澄,秦俊,杨立中)四人2002年 7月发表在《Experiments in Fluids》的论文“Study on salt water modeling of gravity currents prior to backdrafts using flow visualization and digital particle image velocimetry”(33:398–404,2002)的翻译稿,从 摘要到结论几乎没有差异。
这两篇论文均标注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资助号: 59936140)。
6、翁文国,范维澄,陈长坤,廖光煊四人2003年6月发表在《热科学与技术》 的论文“建筑火灾中回燃现象的临界条件实验研究”(2:168-172,2003),与翁文 国,范维澄两人2004年1月发表在《爆炸与冲击》的论文“基于燃料可燃界限研究 建筑火灾中的回燃现象”(24:25-29,2004),80%内容是相同的,只是前者的部 分摘要文字变成了后者的引言部分。
这两篇论文中前者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 项经费资助(2001GB409600),后者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2001CB4096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9936140)资助。
7、翁文国,范维澄两人2003年7月发表在《自然科学通报》的论文“建筑火 灾中轰燃现象的突变动力学研究”(13:725-729,2003),与W.
G. WEN G , W. C. FAN(翁文国,范维澄)于2003年4月发表在《火灾科学》的论文“Catastrophe Analysis of Flashover in Building Fires(建筑火灾中轰燃现象的突变分析)” (12:51-57,2003)在内容上无任何差异,唯一不同的是前者为中文,而后者为英 文。
这两篇论文中前者标注后者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2001CB409600)、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9936140)资助,后者标注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资 助(2001GB409600)。
8、翁文国,范维澄两人2002年发表在《数学物理学报》的论文“突变理论 应用于腔室火灾中的回燃现象”(22A:564-570,2002),在假设、数学模型、突变 分析、结论等部分与其发表在《自然科学通报》关于轰然的论文 (13:725-729,2003)以及《火灾科学》关于轰然的论文(12:51-57,2003)完全相同。
本人虽不从事火灾研究,对轰然和回燃不是太清楚,但常识告诉我们这应该是两 个不同的现象或过程,怎么会在模型方面完全相同呢?该论文亦标注了国家重点 基础研究专项经费(项目编号2001CB40960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 号:59936140)资助.
9、…… 应该说该实验室还有多篇疑似剽窃、一稿多投等不端行为的论文,实在没有 兴趣和时间再罗列下去了。看着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我明白了为什么当事人的 学术不端行为在被初次揭露后均保持沉默,不给任何解释和辩解,看来他们的劣 迹实在太多,真不知该去解释哪个、辩解哪个。
或者是对此类问题已习以为常, 还少不了骂我等几句“少见多怪”、“多管闲事”等等。 此外,另外一个令人不解的是,无论是当事人所在单位,还是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科技部等管理部门,面对如此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亦均保持了沉默。
这 种监管上的不力,加上前几年几位大家所述及的体制问题,我想应该是造成学术 不端行为招摇过市的罪魁祸首!
!当然,就事件个例来讲,从听说和了解的情况 看,这其中隐藏了诸多的不公正、不公平的细节问题(有无违法问题,我等实在 不敢乱讲,考虑到新语丝以学术打假为主,就只谈学术问题吧): 1、2006年11月2日,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被披露剽窃日本研究 者的论文(XYS20061102),2007年6月中国工程院才做出了不痒不痛的调查处理 (XYS20070624)。
但自2007年4月2日新语丝又一次披露刘江虹、廖光煊、厉培德、 陆强严重剽窃国外论文(XYS20070402)以来,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没有看到火灾 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的任何调查 或处理意见。
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疑似的学术造假集体,它不作任何解 释和辩解已在预料之中。但向来以治学严谨而享誉海内外的中国科大,面对如此 频繁而严重的学术问题,怎么会不闻不问呢?是慑于范教授的“院士”头衔乃至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专家组成员”的威力?还是另有隐情?不管怎么 说,科大的表现太令人失望,愧为名牌重点大学啊!
!甚至据说该实验室一个与 所剽窃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还被中国科大、中国科学院推荐申报了“2008年 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实在另人佩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反应就更令人费解!2006年11月前印象中还隔三 叉五的会看到基金委关于基金项目申报材料造假、论文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处理通 报,但奇怪的是自从上述事件被揭露后,就再也没看到基金委的调查说明或处理 意见。
难道基金委有意回避对范院士等问题调查处理?如果是真的,那说明范院 士实在是不简单的一个大牛人。
地球人都知道,通常是只有科研工作者求基金委 的,哪有基金委主动为科研工作者分担责任的?通过侧面了解,范院士曾经担任 过几届基金委工程与材料学部工程热物理口的专家组组长,当事人之一杨立中曾 在基金委工程三处长期“帮忙”,与一刘姓处长已是哥们关系,且上面涉及的多 个当事人均负责有来自工程三处的基金项目。
有了以上背景和关系,范院士作为 项目负责人已在基金委工程三处连续拿了3个重点项目和1个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至于该实验室负责的面上基金项目之多就不用猜了。
谈到这儿还是迷惑,就算工 程三处与当事人有这样哪样的利益或私人关系,它怎么会左右整个基金委反对学 术造假的一贯做法呢? 3、从范院士的相关介绍材料看,其目前担任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 起草组成员、“公共安全科技问题”专题组成员、“火灾安全科技问题”课题组 长、科技部“十一五”公共安全领域科技发展规划专家组组长、清华大学公共安 全研究中心主任(据了解,前面述及的翁文国是其已毕业的博士生,目前亦在此 中心任职)。
据说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范维澄院士在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 之后创办的,但他在连自己的本行—火灾问题还没忽悠清楚的情况下,摇身一变 似乎成了什么都专的“公共安全”专家。
就连其毕业不久学生,且仍为副教授的 刘乃安博士也成为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专家组成员”。尽管学风在 每况愈下,但我相信国家还是有很多真正的专家学者,就中国科技大学也应该还 有不少,怎么偏偏“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专家”就只出在了火灾科学国家重 点实验室??实在不解!
不是科技部的工作有猫腻,就是中国科大再无其它牛人。 据说科技部有个麻姓处长与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交往甚密,好象是在该实验 室读的工程硕士,在范院士作为首席科学家申请973项目和国家奖申报过程中起 过关键作用… 4、提到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办的工程硕士教育,本人也粗略了解了一 下,从生源看,除了个别国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外,基本上都是消防部门的中 层领导;从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看,大都是由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帮其完成;从学位 论文内容看,80%的论文系抄袭、剽窃。
真有点类似盗版光盘的制售窝点!
!大 部分论文均以“XXX火灾风险评估”、“XXX火灾性能化评估”等取题,做法如出 一辙,都是用FDS(经查,此为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在网上公开的火灾动 力学模拟软件)针对某一火灾场景计算。
据说该实验室还忽悠到了国家安全评价 的资质,通过其工程硕士在消防领域的权利优势,承担了一大批所谓的火灾风险 评估项目,更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具有消防管理部门领导背景的学生的帮忙下, 该实验室可以获得用户按照其自己意愿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进而可以冠冕堂皇 地以“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性能化防火设计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2006年度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真是颠倒黑白、国人之羞辱! 不想继续写了,毕竟这不是我的本职工作。谨希望以此为鉴,引起有良知者 的重视,为创建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