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有毒歌曲胡杨林原唱 该歌演唱权归谁?
《香水有毒》的首唱者胡杨林(原名胡杨琳)一纸诉状,将已解约的老东家太格印象及其旗下歌手胡扬琳(原名桂莹莹)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索偿60万元人民币。胡杨林的诉讼理由是,胡扬琳演唱《香水有毒》,除侵犯自己曾被太格印象授予的“永久独家表演权”外,其行走江湖的同音艺名“胡扬琳”亦有不正当竞争之嫌。胡杨林更在微博慷慨激昂道:“判决是由法官来做的,而我要做的是送‘山寨胡杨林’他们去见法官!”……另一边厢,被告太格印象的负责人赵天野则在微博展示了《香水有毒》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力证原创者陈超已转让著作权、该曲版权属太格印象所有,所以公司有权决定由谁来唱这首歌。赵天野更暗指“某些小丑”与大家上蹿下跳地互动“晒可怜”,因此太格印象在法院判决前将不作任何回应。至于被指为“冒牌货”的胡扬琳,则在个人微博表示:“我也只不过是个平凡热爱音乐的女孩子”
针对案件中牵涉到的合同、著作权、姓名权等诸多焦点问题,当事双方均语焉不详。南都记者多次联系原告人胡杨林的经纪人黄先生,希望胡杨林能出面接受采访,以便搞清楚整个事件,但对方则以“胡杨林在度假,不便受访”为由拒绝受访,最终胡杨林方面只有代表律师王律师接受了南都的采访,而王律师也全权负责此次案件中与媒体的一切接洽。至于太格印象方面,南都记者试图联系其总经理赵天野、艺人胡扬琳,但至截稿前仍未得到任何回应,南都记者后来拨打太格印象公司网站上的电话,接电话者却连称“打错了”。
胡杨林(Joy Hu)出生于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中国大陆女歌手,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并于清华大学进修。2005年凭借一首《香水有毒》获得人气和知名度。之后的几年,胡杨林又发表了《我的故事》、《喜欢》、《与幸福有关》等歌曲,并首度与“小太阳”钟汉良合作歌曲《爱神》,获得广泛关注。2007年7月在第七届华语音乐传媒大赏颁奖中荣获最佳无线单曲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