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黑龙江 黑龙江的腐败
核心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黑龙江省纪委和哈尔滨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4月27日,哈尔滨市纪委召开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会上通报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起典型案例,出台了《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四个方面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私分截留、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二是开展侵害农民权益和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三是开展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显失公正,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四是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滥用职权,执法不规范、显失公正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专项整治从4月下旬开始至11月末结束,坚持三级联动、突出查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项整治工作在哈尔滨市纪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区、县(市)、相关市直部门、窗口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专项巡查,排查问题线索,推进问题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线索每月动态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地区、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实地进行督办检查。
哈尔滨市纪委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12388。
关于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按照中央纪委和黑龙江省纪委的部署,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阿城区新华镇敬老院原院长石文革等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石文革与出纳员于建军合谋,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石文革妻子承包的新华镇敬老院耕地面积,骗取耕地粮食补贴款7.92余万元,此款被石文革夫妇占为己有。石文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于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呼兰区康金街道办事处永胜村村委会主任司国友等虚开票据核销招待费问题。司国友与村会计助理王福忠在永胜村未买冬季取暖煤的情况下虚开买煤款票据三张,支出金额1.4余万元,核销了村招待费用。司国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福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道里区康安街道办事处科员张春丽工作失职问题。张春丽作为康安街道办事处低保管理人员,不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低保家庭存在的问题,导致六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低保。张春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宾县糖坊镇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洪宾侵占低保、贫困补助金等问题。杨洪宾利用代管村精神病患者低保存折之机,私自支出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将民政部门发给本村村民的贫困补助金1000元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时费支出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杨洪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方正县会发镇政府乡建助理付建民违规收费问题。付建民在没有收费依据的情况下,私自收取会发镇团结村111户村民办理房产证费用1.332万元,用于支付乡建办下乡打车及招待费用。付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农户的费用被责令返还。
6、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原会计朱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朱贵利用协助道台桥镇政府发放粮食直补款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59余万元。朱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尚志市马延乡林业站原站长王云海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王云海在任尚志市马延乡林业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8.01余万元,用于乡林业站支付办公室装修、修车、招待费用及个人花销。王云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巴彦县龙庙镇得利村原党总支书记袁志国等人虚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袁志国与村委会副主任张克超、记账员姜杰用国家给付的机动地粮食直补款支付村修路沙石款,在此过程中,采用虚报支出的方式骗取1.2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花销。袁志国、张克超、姜杰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通河县凤山镇和平村万发屯屯长姜有龙等违规发包机动地问题。姜有龙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累计将102亩村级机动地发包给其亲属及村民耕种,应收未收承包费8717元,损害了村集体经济利益,姜有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平村会计徐永芳多年来一直未按照要求建立村级机动地台账,工作失职,徐永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孙贵志、村委会主任鲍春玉对姜有龙违纪问题失察,负有领导责任,孙贵志、鲍春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木兰县大贵镇民胜村党支部书记陈国才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等问题。陈国才违反土地发包程序,违规发包民胜村林地、五荒地5907亩;未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变卖两处学校校舍;违规账外列支村集体资金7万元。陈国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