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金名言:《我有一个梦想》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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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马丁路德金(英语: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著名的美国民权运动领袖.1948年大学毕业.1948年到1951年间,在美国东海岸的费城继续深造.1963年,马丁路德金晋见了肯尼迪总统,要求通过新的民权法,给黑人以平等的权利.1963年8月28日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1968年4月,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领导工人罢工被人刺杀,年仅39岁.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

马丁路德金(英语: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著名的美国民权运动领袖。1948年大学毕业。1948年到1951年间,在美国东海岸的费城继续深造。1963年,马丁路德金晋见了肯尼迪总统,要求通过新的民权法,给黑人以平等的权利。1963年8月28日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1968年4月,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领导工人罢工被人刺杀,年仅39岁。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

1、In the end, we will remember not the words of our enemies, but the silence of our friends. 在最后,我们会记得的不是敌人的话语,而是朋友们的沉默。

2、I submit that an individual who breaks a law that conscience tells him is unjust, and who willingly accepts the penalty of imprisonment in order to arouse the conscience of the community over its injustice, is in reality expressing the highest respect for the law. 我提出:一个违反良心告诉他那是不公正法律的人,并且他愿意接受牢狱的刑罚,以唤起社会的良心认识到那是不正义的,实际上他表现了对法律的最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