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王春波 杨丽娟追星请勿再次消费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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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杨丽娟,从16岁开始迷恋香港明星刘德华,此后,初中没念完就辍学在家,疯狂收集有关刘德华的资料.父亲杨勤冀为了助女追星,卖房.举债,甚至企图卖肾.最终,因女儿没能单独见上刘德华,杨勤冀于2007年3月26日在香港投海自尽.那年,杨丽娟29岁.11年过去了,现在,杨丽娟还是想跟刘德华见一面,但话音刚落,她又补充说,"我现在肯定不再追星了,但是我会把那些过往当成是回忆".(5月9日红星新闻)杨丽娟王春波 杨丽娟追星请勿再次消费一个极端的.并没有教材意义的个案,在11年之后,在公众已经淡忘之后

杨丽娟,从16岁开始迷恋香港明星刘德华,此后,初中没念完就辍学在家,疯狂收集有关刘德华的资料。父亲杨勤冀为了助女追星,卖房、举债,甚至企图卖肾。最终,因女儿没能单独见上刘德华,杨勤冀于2007年3月26日在香港投海自尽。那年,杨丽娟29岁。11年过去了,现在,杨丽娟还是想跟刘德华见一面,但话音刚落,她又补充说,“我现在肯定不再追星了,但是我会把那些过往当成是回忆”。(5月9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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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端的、并没有教材意义的个案,在11年之后,在公众已经淡忘之后,有媒体又把它翻腾出来,再次将这位“极端粉丝”放到公众的聚焦下,究竟是想帮助杨丽娟圆梦——“还是想跟刘德华见一面”?还是说给那些追星族们,让他们知道,追星不可以太疯狂?抑或就为做一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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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追星”没有教材价值,千千万万的追星族中似乎也就出过这么一例,除非“不正常、不健康”的情况,再疯狂的追星,也不大可能“追”到将自己的给偶像明星设置“霸王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地步。而即使今天,杨丽娟仍认为刘德华错了——不给她这个“忠粉”一个“真正见面”的机会,仍不尊重刘德华拒绝见面的权利。

多年之后,有过那么多的不堪回首之后,她仍如此偏执,我们不难知道,她可能没有得到必要的心理关怀上的帮助。

这种情况下,媒体再次将她推到公众聚焦之下,在我看来,这不是在帮助她,而是在害她——不管是多年前的故事“新编”,还是翻腾一下无甚新闻意义的故事主人公归于平静后的平淡日常生活经历,于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娱乐消费意义,看不出更多的价值。如果既无教材意义,也无助于这位粉丝圆梦,推出这条新闻,除了为“新闻”而“新闻”,还有别的意义吗?

让杨丽娟从不正确、不正常的追星心态中走出来,至少是让她在公众视野中消失,才是对她的帮助。而《追刘德华致父跳海身亡11年后还是想见一面》这条新闻所做的,恐怕是正相反。(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