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模袋法 周汉民委员:消除法律瑕疵 让民众对法律有信仰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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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单鸽)"要让人人都对法律有信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消除法律瑕疵."8日,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做客正义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7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表示."法律瑕疵有两种,一是已有的立法没立对,需要修正,二是该立的没立."周汉民向记者强调,"消除瑕疵要坚守住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单鸽)“要让人人都对法律有信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消除法律瑕疵。”8日,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做客正义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7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表示。

“法律瑕疵有两种,一是已有的立法没立对,需要修正,二是该立的没立。”周汉民向记者强调,“消除瑕疵要坚守住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被专家称之为“依法治国”的1.0版。在周汉民看来,在这四句话中,最重要的是有法可依。

“一方面我们的立法汗牛充栋,法律虚无时代已经结束,但另一方面,许多法的制定还需要加快。”周汉民指出,有些问题在法律上依旧是空白,这就意味着瑕疵需要及消除,同时不足的地方需要纠正,要双管齐下。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周汉民认为,查漏补缺,推动法治建设,最大的动力来自于人民。

信仰法律,主体在人民。“什么是好法?有需要的时候,就能引用法律,能满足人民的需求,这就是好法。最怕是两种,一种是一用就错,法律制定错误,信仰就会大幅度下降。第二种是立的法没有使用过,我们国家有很多的法没用过,这就会造成了立法的浪费。”周汉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