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施效颦文言文 乡村振兴 规划不可东施效颦
“环境美、村庄美、田园美、庭院也要美……”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市长朱是西,在6日的河南代表团小组讨论中发言时勾勒出一幅“四美”乡村的图景,引起代表们的赞同。他表示,现在一些乡村存在脏乱问题,跟规划缺失有很大关系。乡村振兴要重视规划,不能还按老路子“土法上马”。(3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乡村振兴,是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头戏”,而乡村振兴的一个内涵就是让乡村更美,这里的“美”则需要抓好乡村规划,从美丽乡村建设抓起。但是,如今一些盲目照抄式规划,则成了“破坏性建设”。笔者认为,要实现乡村振兴,规划不可东施效颦。
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2.0版本,它包含的是对整个“三农”发展新起点、新高度、新平台的新期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农村让城市更向往,这才是理想状态。
但是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却出现了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的做法。有一些村里人觉得城市什么都好,于是就想着要依样画葫芦,城市里有什么,就在村庄里建设什么,如此东施效颦得到的结果就是这些“建设”与乡村实际格格不入,还有可能会破坏乡村原有的生态环境,得不偿失。
“形象工程”与朴实民风不符。一些地方借美丽乡村建设大拆大建,认为既然是建设美丽乡村,那就要把重点放在“建”上,利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建大公园、大广场、大村庄标志、大亭子,这些浮在面上的东西只能让乡村看起来很美,但对群众的生活不产生任何积极影响。
“东施效颦”丢了本真面貌。部分地方的美丽乡村建设,绿化采用草皮、灌木修剪等城市园艺手法,还存在水泥过度硬化、透水不足等问题,这样做不仅不利于村庄后期维护,还盲目地让村庄在建设过程中逐渐与城市趋同,把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弄丢了,无论怎么建设,也无法吸引更多人来,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就更是天方夜谭了。
“过度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有一些村庄在搞美丽乡村建设时,推山削坡、填塘以及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破坏了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这不是建设,而是毁灭性破坏。
美丽乡村建设,要实事求是,应该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适当、合理建设,切忌东施效颦,城市再好也不一定适合每一个村庄,要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这样才能真正收获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