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人大代表 崔世安当选澳门人大代表选举主席团常务主席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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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人民网澳门11月24日电 (记者 苏宁)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今天在此间举行,会议推选崔世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决定12月17日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1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共有364人,出席今天会议的有346人,缺席18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会议以340票赞成.1票反对及5票弃权,通过由11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主席团.主席团随即举行首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

人民网澳门11月24日电 (记者 苏宁)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今天在此间举行,会议推选崔世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决定12月17日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1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共有364人,出席今天会议的有346人,缺席18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会议以340票赞成、1票反对及5票弃权,通过由11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主席团。

主席团随即举行首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会议一致推选行政长官崔世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主持,最后确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提名及投票日期,并确定梁庆庭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主持选举会议,其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提交选举会议表决;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并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主席团确定,11月26日至12月6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12月17日上午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全体会议上,大会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12名;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原标题:崔世安当选澳门特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