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臂挡车歹徒 本报评论:规则面前 不要试图“螳臂挡车”
1月9日下午,合肥火车站通过官方微博@铁路合肥站发布通报称,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上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为由,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经过调查获悉,女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海丽。目前,庐阳区教体局已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1月9日 澎湃新闻)
女子挡车的视频引爆了社会舆论,绝大多数人对此表示愤怒与谴责,也正是在舆论的影响下,女子后来被其主管部门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这起事件,究其本质还是规则意识欠缺,说到规则意识,在很多人那里似乎是个稀缺品。我们应该还记得在北京野生动物园擅自下车的女游客,也应该记得那名因逃票私自攀爬进入动物园危险区而被老虎撕咬的男性,对“凑够一小撮就走”的闯红灯过马路现象更是熟悉,这些,都是规则意识缺乏的体现。缺乏规则意识会如何?从个人行为来说,小到插队,大到拦高铁,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破坏既有秩序,同时却又让整个社会为之买单。
这次事件就是如此,这名女子不顾一车好几百人的合法权益,也不顾铁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社会公共利益,硬要全车人一起等她那迟到的老公上车,导致全车人因此作出被动的利益牺牲。舆论的愤怒也正是来源于此:凭什么全车人要因为你的撒泼打滚牺牲时间和利益?这名女子以自身行动再次告诉我们,在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人那里,他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都是浮云,只有他自己的诉求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规则就是规则,违反了规则的后果就必定要受到惩罚。目前公安部门的处理结果尚未公布,涉事女子所在地的教体局已经率先通报,“责成当事人罗某某立即停职检查”,这个深刻教训可能会让她悔不当初,相信以后再也不敢如此“犯浑”了。
我们愿意善意地理解这名女子此次是一时糊涂,而不是惯性所为,但我们也要承认,在平时的生活中,漠视规则乃常见现象。出于一种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总有人行违反规则之事,譬如闯红灯,譬如在危险区域不听指挥……种种违规之举,既将个人处于不可知的危险境地,也极大地冲击着社会秩序,形成恶劣的示范效应。
在违规行为中,事后受到法律惩罚已经算是幸运的,那些不幸的人往往在违规的同时也送上了自己的性命,如闯红灯遭遇车祸者,在野生动物园被咬死咬伤者。
规则除了是一种约束力,也是一种保护力,它在限制我们行为的同时,也在保护着人们的安全。自觉遵守规则,其实就是为自己装一道安全阀,更重要的是,也为整个社会的安全提供保障。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规则是保证社会有效、有序运转的重要条件,而只有人人都守规则,才能构成运转基础,否则,势必回归丛林社会。
个体在规则面前,不要试图“螳臂挡车”,毕竟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规则,只要不是不合理的,那么就已经是大家共同遵守的秩序标准。唯有遵守规则,才能保证秩序,才能保证自身与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