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博社村蔡东家 陆丰“冰毒教父”蔡东家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认为,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50千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伙同他人,明知是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实施意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东家一人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蔡东家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的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且蔡东家负责组织同案人参与本案所涉毒品犯罪,负责购买麻黄素并提供给同案人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本案所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卖出后负责分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最大,罪责最为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被告人蔡广创、蔡昭桂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的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蔡广创归案后能供述其罪行、且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蔡昭桂归案后能在一定程度上供述其罪行以及本案的具体案情,故对被告人蔡广创、蔡昭桂的量刑留有余地,对其判处死刑可以不必立即执行。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被告人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延伸阅读
“冰毒教父”何许人也?
博社村村民全部姓蔡,有1.4万人,共分成3个房头,蔡东家是村中头房代表。据村民回忆,蔡东家做事沉稳老到,每每召集村里人做事,总能照顾各方利益,渐渐在村里人中树立了威望。
蔡东家快建成的豪宅。
1996年,蔡东家开始担任博社村治保主任,也就是在那一年,制造冰毒技术从台湾辗转流入陆丰,部分陆丰人靠制造冰毒一夜暴富。1999年,陆丰因毒情严重第一次被国家禁毒委戴上“毒帽”,而蔡东家也在这一年离开博社村,到深圳经营废旧物品生意。2004年,经过大力整治,陆丰第一次戴的“毒帽”被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