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上诉失败 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上诉失败
曾荫权(右)昨早在妻子曾鲍笑薇的陪同下抵达法院听取判决。(路透社)
上诉庭认为曾荫权行为失当严重,表示陪审团并不接纳他因大意而没有申报的说法,同时他也不曾对他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驳回他的定罪上诉。但是最终刑期从20个月减为12个月。
(香港综合讯)香港上诉庭昨天驳回前特首曾荫权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的上诉,但刑期从20个月减至12个月。此前获准保释在外的他,因此须返回监狱服刑。
曾荫权去年2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囚20个月,成为香港史上第一个入狱的前特首。不过,他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开庭处理曾荫权的上诉许可申请,由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麦机智和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审理。经过近三个月的考虑,上诉法庭昨早宣布判决,曾荫权在妻子曾鲍笑薇的陪同下抵达法院听取判决。
麦机智宣布,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定罪上诉被一致驳回,维持原审罪名成立。
综合网媒香港01、明报等媒体报道,上诉庭认为曾荫权行为失当严重,表示陪审团并不接纳他因大意而没有申报的说法,同时他也不曾对他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驳回他的定罪上诉。
不过,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法官的量刑起点过高,改以18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了曾荫权有良好品格,以及他过去对香港的贡献,决定扣减六个月刑期,最终刑期为12个月。
此外,曾荫权在官司耗费不少,再工作的机会不大,决定将讼费由500万元(港元,下同,87万新元)减至100万元。
宣判后,曾荫权的代表律师随即提出申请保释并上诉至终审法院 ,但麦机智拒绝辩方的要求,认为辩方应先阅读判词,才考虑提出申请。
曾荫权因此须返回监狱服刑。他去年已服刑63天、即约两个月,加上这次获得扣减刑期,所以剩下约10个月刑期。
昨天等候囚车期间,现年73岁的曾荫权报称不适,救护车后来到场,将他送往玛丽医院羁留病房。
2015年10月,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处理三项有关雄涛广播牌照申请时,没有及时申报和披露有关个人利益事项。2016年10月,他被加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去年2月,关于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裁定其中一项罪名成立。
至于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由于陪审团未能达至有效裁决,控方决定暂不将案件申请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