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天津经济 文史 | 1959年吴法宪揭发黄克诚“贪污”黄金
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时任总参谋长的黄克诚被错误地划进彭德怀"反党集团"中。在1959年8月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吴法宪揭发黄克诚"本位主义"。不过连吴法宪自己也没有想到,"本位主义"竟成了黄克诚贪污一万两黄金。黄克诚一向两袖清风,他坚决为自己辩护。198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58号文件《批转总政关于黄克诚同志的复查结论》,彻底否定了"黄金案",为黄克诚恢复了名誉。
1959年8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空军政委吴法宪揭发黄克诚三条:打仗有点"右",任用自己的侄子,本位主义。虽然吴法宪对黄克诚拍了桌子,但他认为他揭发的只是一些"鸡毛蒜皮",不会给黄克诚造成损害。但是这个以黄金为内容的"本位主义"却成了"炸毁"黄克诚的"大炸弹"。
吴法宪揭发黄克诚的"本位主义"是什么呢?1945年9月,苏北的新四军三师奉命进军东北,带走一万两黄金。黄克诚回忆:数万大军千里行军,怎么可能不带钱呢?根据地的纸币一出根据地就不能用了。新四军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了好几年,经济情况比较好。
所以大军出动时,除换了一些法币外,考虑到应急,还设法换了一些黄金作为经费。这些黄金始终由时任新四军三师供给部部长翁徐文经管,我虽有批用权,但从没有直接经手过。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所带的黄金还有剩余。
黄克诚出任西满军区司令员时,报上级批准,将这些黄金带走。1947年底,为便于保管,西满军区供给部将金子炼成金条,经翁徐文请示李富春批准,派专人将金条上缴东北银行。
1948年12月,黄克诚出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及天津市军管会主任,他让翁徐文请示李富春,并向东北局备案,从东北银行领出这些黄金,带到天津。一路上,这些黄金用保险箱装着,外面还套着木箱,两把不同钥匙,由两个人各拿一把,24小时由陈烨、王之庆、吴子昌等轮流值班,并有持枪警卫看守。库存黄金的清单,五名有关人员人手一份。
1949年8月,黄克诚出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翁徐文问这些黄金怎么办。黄克诚回忆:湖南过去是老区,烈士很多,现在是新解放区。我一向多考虑困难,怕有特殊需要。开始这些黄金用过少许救济军烈属,领款者都打了领条。很快省里的经济情况好转,这些黄金就用不着了。1949年9月,我让翁徐文将黄金上缴湖南省财政部门。
黄克诚回忆:军委斗争会对我的揭发中,最耸人听闻的就是莫须有的"黄金"问题,会上一片哗然。我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忽然间似乎成了大贪污犯。人们感到意外,但了解我的同志都不信。这不是正常的军费吗?况且我能贪污那么多黄金吗?一万两黄金要多少个骡子驮?话是这样说,但黄克诚还是很担心。10年前的黄金旧账不知道还在不在?管理账目的翁徐文万一死去呢?那黄克诚就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黄克诚回忆:我尽管已经背上"右倾反党"的罪名,但实在耻于"贪污"这个名声。为此,我写信给代替彭德怀主持军委工作的林彪,要求迅速派人查清这个"黄金案"。看来中央军委也格外重视,专门问过李富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可李富春早就忘记了这件小事。
1959年11月,中央派工作组(黄克诚听说是总参谋长罗瑞卿亲自率领的)到湖南长沙,专门审查翁徐文及有关财会人员,要他们交代伙同黄克诚"贪污"黄金的来龙去脉。1952年10月,黄克诚调任解放军第三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和总后勤部党委书记,翁徐文仍留在湖南,他曾问黄克诚黄金账目是否仍由他保存。
黄克诚虽一向谨慎,但自认为问心无愧,说这是你经手的账,交给谁呢?要是你嫌它累赘,这陈年老账销毁了也可以。虽然黄金已经上缴,但事关钱财,翁徐文怕将来有非议,不敢销毁,就把账簿和单据都小心保存着。
所以这个"黄金案"的重要收据和来往账目都保存完好。其中有一张签名盖章的收据,是翁徐文派人将74根金条(每根10两,共740两)送缴上级主管部门时经手人写的。
还有一张陈烨缴来黄金867两、银元2133元的收据,上面签着经手人王之庆、引证人翁徐文的名字。甚至还有李富春给翁徐文表示同意他们处理黄金意见的回电稿,以及1949年9月湖南省财委收到黄金的收据。
翁徐文,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湘赣边秋收起义、江西苏区历次反"围剿"、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他的工作是经管钱财。翁徐文为人老实,一贯廉洁奉公。虽然是在动荡的战争环境中,但他保管公家财产始终坚持必要的手续,钱财来往均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经手,而且要有证明人。
"黄金案"审查历时四年,多年前的老账,一张一张翻了个底儿朝天,清清楚楚,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长沙,召开三次调查会。1947年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班长张正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提供了详细证词,并得到同行的付景毅(翁徐文秘书)、周利(会计)等人的证实。中央工作组宣布:经过调查和核对账目,这些黄金没有问题。
黄克诚回忆:查了半年,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不再提这事了。我由此得以解脱被诬陷的罪名,这真得感谢翁徐文的谨慎作风。"文化大革命"中,原本查清楚的"黄金案"又被重新揪出来,虽然没有再逼黄克诚交代"黄金案",但押送黄金的警卫班班长张正鸿受到牵连。翁徐文更是被说成黄克诚的"黑干将",遭到抄家、批斗,最后被关进牛棚。
1979年,总政落实政策办公室的徐厚田处长复查黄克诚一案,发现1966年7月专案组曾上报《关于黄克诚同志反党问题的审查报告》,给黄克诚戴了六顶大帽子,上纲上线,但中央没有批。徐厚田认为,把黄克诚的一些正确意见说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事实证明是错误的,所以很快就解决了。黄克诚对总政起草的复查结论表示满意。
1979年7月2日,中央组织部关于翁徐文等受所谓"黄金案"牵连问题的结论:翁徐文同志,抗战时期任新四军三师供给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西满军区供给部部长,现任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1959年中央审查黄克诚同志的问题时,对所谓"黄克诚同志把持经济摊子"问题,即对所谓黄克诚同志贪污黄金问题,立案进行审查。
1963年"黄克诚同志专案组"曾对西满军区供给部炼、缴黄金问题及其他经济问题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有关同志进行调查,当时翁徐文同志对"经济摊子"问题和炼、缴黄金问题向组织上讲清楚了,"黄克诚同志专案组"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证明翁徐文同志讲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证明黄克诚同志没有贪污黄金问题,翁徐文同志所负责的经济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贪污问题。
特此结论证明。凡因所谓"黄金案"受牵连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