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的贡献 康生的夫人和子女
康生,原名张宗可,字少卿,1898年出生于山东诸城县大台庄书香门第,祖父张鸿仪曾为贡生。13岁时因与群党在村里殴斗,因而遭父亲禁闭。后来在友人协助下到青岛礼贤中学学习。1917年,因家中受土匪抢劫,其兄因而遇害,后举家迁往诸城县城。1918年结业后,在诸城高小任教。五四运动后接受新思想。
1924年,康生赴上海大学学习,并改名张溶,五卅运动时,参加罢工委员会的工作,不久任上海总工会干事。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党的工作与领导工人运动。在革命战争年代,他长期领导秘密战线工作,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46年冬至1948年春,到陇东、晋绥、山东渤海等地参加土地改革工作,1948年至1949年任中共山东大鲁南区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副书记。1950年后长期养病,1956年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8年任中央文教小组副组长,曾主持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做一些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文革开始,曾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等职,1969年,被选为中共九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1970年9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1973年8月,被选为中共十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1975年12月16日,康生在北京病逝。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谢富治问题的两个审查报告的批语》,把他开除党籍,并撤销悼词;后中央组织部决定,将其骨灰迁出八宝山革命公墓;后来被划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之一。
康生的原配夫人是陈宜,他在17岁时与同县乡绅陈玉桢之女陈宜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子女,参加革命后分离。第二任夫人是曹轶欧,原名曹蕙芬、曹淑英,曾用名林康、林娜,1903年1月出生于北京市大兴区。1927年同康生结婚。
1949年曾任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文革”中为康生办公室主任。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6日被开除北京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中共中央委员等职务,但保留党籍,就此淡出视野,直至1989年因病去世,没有生育。
一、女儿张玉瑛,1916年出生,已病逝。
二、儿子张子石,原名张玉珉,1918年出生于山东诸城县老家。毕业于山东大学化学系,曾经是国民党救济总署青岛分署的职员,一直同其母相依为命;1948年9月,康生任鲁中南第一书记时,才经地下党将其子引进解放区,参加工作,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青岛第三中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青岛第二中学校长、青岛市教育局局长。
文革中,凭借康生的势力和支持,同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一起篡夺了山东省的大权,他担任了山东省常委。1975年7月调任浙江任杭州市委第一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省委常委、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2月被撤职。之后被隔离审查并被开除党籍,悄然回到了山东某地隐居,从此不问政事。后来又到不久居住直到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