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王建英和刘彦忠打架】河北蠡县王建英 河北蠡县黑社会头目入狱两年发现余罪被判死刑
河北蠡县黑社会头目入狱两年发现余罪被判死刑 新华社石家庄6月18日电(记者董智永)两年前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的蠡县黑社会团伙头目王兵,因余漏的故意杀人罪(未遂)、爆炸罪等罪行被发现,近日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原以强迫交易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判5年徒刑的王兵团伙骨干成员张彦庆,因故意杀人罪(未遂)也被一审判处死刑。
2002年漏网的这个团伙主要成员刘福周,这次被判处无期徒刑。 蠡县黑社会团伙头目王兵一度曾横行乡里,为达到垄断托运市场的目的,授意刘福周、张彦庆向竞争对手刘树文下手。
1998年2月10日晚,经刘福周指认,张彦庆用小口径步枪向刘树文连开三枪,击中其腹部,致重伤,八级伤残。王兵为报复蠡县公安局留史分局局长张春辉,把6公斤硝铵炸药、20多枚雷管和一些导火索交给被告人王纪元,并指使其在1999年5月31日晚窜至张春辉家实施了爆炸,致使张春辉及四周邻居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人轻微伤。
此外,王兵为了霸占市场、垄断托运行业,还指使手下分别两次持枪伤人,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今年6月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兵等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兵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爆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与前判决(2002年6月21日判决)中认定的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张彦庆犯故意杀人罪(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与前判决(保定中院2002年6月21日判处犯强迫交易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张彦庆有期徒刑5年)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被告人刘福周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王兵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张志广、王纪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有期徒刑11年。为王兵黑社会团伙提供炸药的任柱林、王淑廷、康贵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 目前,王兵、张彦庆、刘福周等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均已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