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邱兴华 邱兴华案再起波澜:媒体且慢举舆论大棒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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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备受社会关注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经过严格的.完整的法律程序已宣告终结,被媒体描绘成"杀人狂魔"的案犯邱兴华于去年12月28日伏法.一起刑事案件至此本该尘埃落定,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在少数媒体及个别专家.学者的"助推"下,社会.网络围绕"是不是应该对邱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及由此引申出的该案在审理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其激烈程度几乎能与案件本身所造成的影响相抗衡.北京大学邱兴华 邱兴华案再起波澜:媒体且慢举舆论大棒从中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了&

备受社会关注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经过严格的、完整的法律程序已宣告终结,被媒体描绘成“杀人狂魔”的案犯邱兴华于去年12月28日伏法。一起刑事案件至此本该尘埃落定,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在少数媒体及个别专家、学者的“助推”下,社会、网络围绕“是不是应该对邱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及由此引申出的该案在审理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其激烈程度几乎能与案件本身所造成的影响相抗衡。

北京大学邱兴华 邱兴华案再起波澜:媒体且慢举舆论大棒

从中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了“舆论大棒”的威力。

申诉权是我国法律所赋予案件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行使与否完全按照当事人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应对其施加影响。但从报道反映的情况看,个别平面媒体将其“记者稿件成为申诉状佐证”、“直指陕西高院剥夺被告抗辩权利”作为卖点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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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去讨论这些媒体的职业道德,仅就其采用的标题和报道内容看,在审判机关未依法作出回应前,便对申诉过程进行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媒体,除了吸引人们眼球和关注外你究竟还想干什么?难道社会上仅有邱兴华案件值得报道吗?难道你们所关心的仅仅是邱兴华妻子的申诉吗?

北京大学邱兴华 邱兴华案再起波澜:媒体且慢举舆论大棒

笔者无意去指责某些媒体对邱案的报道是否失当,也无意去评价个别媒体行使其舆论监督权是否恰当。但一些无良媒体和记者为了实现其部门或个人利益、为了提高点击率和发行率,刻意制造、放大或歪曲负面、消极信息,进行跟踪、“爆炒”,他们的行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个人认为,法律和舆论监督本不存在矛盾,更非对立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是,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而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推动法治的进步。法律本身具有的普适性和强制性要求全社会一体遵从,绝不允许任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将其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权。媒体及记者应代表全社会及公众行使舆论监督权。

对于媒体行使监督权的问题,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发出了“媒体造成一些治安问题扩大化”的声音(1月1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社会和谐需要媒体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用主流的声音谱写出和谐的音符和乐章,用积极健康的信息引导公众信息需求,绝不能动辄就挥舞“舆论大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