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圣殿骑士电影 持剑经商:欧洲中世纪神秘的圣殿骑士团
圣殿骑士团起源于9个西方骑士的自发行为。第一次十字军对耶路撒冷的占领引发了西方基督教徒到东方朝圣的狂潮。然而朝圣之路充满了艰险。根据当时的朝圣者记述,在从地中海东岸的港口到耶路撒冷的道路上,野兽和盗贼横行,朝圣者经常遭到撒拉森人的袭击、抢劫和杀害。
最令人震惊的惨案发生于1119年的复活节:在从耶路撒冷到约旦河的途中,300名朝圣者被杀害,60人被掳。朝圣者的悲惨遭遇唤醒了9个前来朝圣的西方骑士的责任心。
根据12世纪后期的编年史学家的记载,这9个“高尚的、虔诚的骑士立志保护朝圣者”,在耶路撒冷宗主教面前誓愿守贫、禁欲和服从,象正规修道士那样全心全意服侍上帝。宗主教赋予他们“严防盗贼和攻击者,保证道路畅通,特别是朝圣者的安全”的职责。由于他们既无教堂,也无居所,耶路撒冷国王将王宫的一部分——据说是古老的“所罗门圣殿”——赐给他们。从此,他们才有了“圣殿骑士”之名。
至攻克耶路撒冷为止,第一次十字军在东方建立了几个基督教国家,但初创时期的十字军国家面临着恶劣的生存环境。作为统治者的西方教俗贵族在圣地的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极小,而且所拥有的资源有限,难以实施有效统治。因此,圣殿骑士团诞生不久就受到了十字军国家的重视。
1120年1月,耶路撒冷王国在纳布卢斯召开了教俗贵族会议,确认了它在十字军国家的合法存在,确定了它保证朝圣道路安全的基本职能。从1127—1128年它的总团长的西欧之行受到欢迎,并吸引了显赫的朝圣者的加入和虔诚的基督教徒的捐献。
安茹伯爵富尔克以已婚兄弟身份加入圣殿骑士团,并每年捐赠30镑银。香巴尼伯爵休于1125年加入,“情愿放弃万贯家财而变成贫民。”这些显赫人物的行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也使苦苦支撑十字军国家局面的国王看到了希望。
对于只有300名骑士和300名步兵的国王来说,扩大圣殿骑士团的影响无疑是获得西方支持的最佳途径。因此,国王鲍德温二世很快就接纳了圣殿骑士团,并继续扩大其影响。1127年,他派圣殿骑士团总团长佩恩·德·休到欧洲活动,寻求罗马教廷对圣殿骑士团的认可和招募圣殿骑士。
总团长的欧洲之行获得了圆满成功。1129年,罗马教廷在法国的特鲁瓦召开宗教会议。关于这次会议召开的日期,会议记录者记为1128年。R.希斯坦德认为,由于当时法国的历法以3月25日为一年的开端,应该将会议日期更正为1129年。
这次会议是一个里程碑,它为圣殿骑士团制订了章程,确认了圣殿骑士团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合法地位和罗马教廷对它的最高权威。教廷的确认进一步扩大了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影响,并使其接受基督教徒的捐赠行为合法化。不仅如此,在1139—1145年间,教皇还授予它免交教会什一税,甚至征收什一税的特权。
特鲁瓦会议以后,西欧社会各界的捐赠纷至沓来。捐赠的财物包括金银珠宝、地产、庄园、磨房、城堡、教堂、各种收益权利以及地产上的农奴。西方基督教徒不断的、虔诚的捐赠使圣殿骑士团迅速成为大封建主,为其职能的扩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后盾。
圣殿骑士团的职能逐步由维持圣地治安的警察式职能扩展到军事职能。在特鲁瓦会议召开时,圣殿骑士没有合适的盔甲,只能穿人们捐赠的衣服;他们也没有钱修缮自己的住所;连巡逻必备的马匹也只能2人合骑一匹。特鲁瓦会议以后,圣殿骑士团才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于编年史所记述的军事行动中。
显然,大量的捐赠迅速加强了它的经济实力;西方骑士的踊跃加入迅速扩充了其队伍。1129年11月,特鲁瓦会议以后不久,总团长立即带着新招人马返回东方,参加了进攻大马士革的战斗。
1136—1137年,圣殿骑士团奉命守卫从乞里奇亚进入安条克的通道。1149-1150年,它受命守卫加沙城。大概从这个时候起,它成为十字军国家的一支常备军。参与圣地的战役成为其主要任务。最初的警察式职能依然存在,但已经降到次要地位。
圣殿骑士团的兵力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根据记载,到12世纪60—70年代,它有300名圣殿骑士。到80年代则扩大到600名。如果加上军士,圣殿骑士团拥有的总兵力可达2,600人。加上临时招募的雇佣兵,这个数字会更大。
这些兵力主要部署在城堡或要塞里,其防卫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圣殿骑士团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的主要城堡有37个,分布于地中海东岸和约旦河以西约600公里的狭长地带,基本上覆盖了十字军国家的领土。
被它扶持上台的国王对它既爱又怕,自然要受它左右。由此可见圣殿骑士团在十字军国家中的政治参与程度之深。很显然,圣殿骑士团已经成为十字军国家的主要决策者或者主要决策者之一。另外,从圣殿骑士团经常参加或领导与周围伊斯兰教国家的谈判来看,它在十字军国家的外交政策中也起着重要,甚至是主要作用。
当然,十字军国家还有其他政治力量,如医院骑士团,意大利商人公社和地方贵族,国王也不总是傀儡。圣殿骑士团政治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
圣殿骑士团在欧洲也具有政治影响力。这取决于它与教皇和各国君主的关系。由于在欧洲拥有大量财产,而且还有更多的捐赠期望,它必须保持与各国君主的良好关系。为了不破坏与任何一国的关系,它必须学会左右左逢源,尽量回避各国的国内纠纷和国际纠纷。
总的来说,各地的圣殿骑士团分支机构成功地贯彻了这个基本方针。它们的忠诚和行政管理经验也经常为各国王室所用。相当多的资料显示,许多圣殿骑士在欧洲国家的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亨利三世时期,圣殿骑士开始担任英国国王的顾问、司库、特使、救济品分发官等职务。
圣殿骑士团的分团还经常替国王保管财物甚至玉玺。这显示了王室对圣殿骑士团的充分信任。当英王约翰与封臣发生宪章冲突时,为了安全起见,他经常住在圣殿骑士团的伦敦分团。
此间,许多国家大事都是在那里决策。圣殿骑士团很可能在其中起了某种程度的作用。虽然如此,没有资料显示圣殿骑士团介入了这个时期的英国国内冲突。在法国和西班牙,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
法国国王经常通过圣殿骑士团的行政网络向圣地输送军费。在遭到取缔前,圣殿骑士一直担任法国的财政要员。在西班牙,国王大量任用圣殿骑士为政府官员,经常利用圣殿骑士团的资源对伊斯兰教徒作战,显示了对圣殿骑士团更多的倚重。圣殿骑士团被取缔后,阿拉贡国王詹姆士二世和葡萄牙国王迪尼兹还利用它的残余资源,再造类似的军事僧团。
可见,不卷入欧洲各国内部纷争,维持与各国的良好关系,以服务于保卫圣地的中心任务,是圣殿骑士团的基本方针。但即使在十字军东征期间,欧洲国家之间也频繁发生冲突。这些冲突经常威胁着圣殿骑士团极力避免卷入欧洲政治斗争的一贯方针。
圣殿骑士团对付这种威胁的方法就是调停冲突,化解矛盾。在英国王子与法国公主1160年的政治联姻中,圣殿骑士团就扮演了公正调停人的角色。不过,这次调停不甚成功。英王亨利二世为了尽快得到作为嫁妆的2座城堡,提前让王子与公主成婚——他们分别只有5岁和3岁,而作为调停人的圣殿骑士欣然把城堡交给亨利二世,从而引起法王的愤怒。
调停成功的例子是教皇与英王约翰的纠纷。教皇特使与约翰的谈判就是在圣殿骑士团的伦敦分团进行的。经过圣殿骑士的百般斡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然而,教皇与德国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冲突却陷圣殿骑士团于进退两难之地。一方面,它要维持与德国皇帝的关系以保护它在中欧的地产,另一方面,它要服从教皇对它的最高宗主权。它选择了后者,从而与皇帝交恶。
双方在圣地发生争吵,几乎引起火并。这说明,在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中,圣殿骑士团很难保持一贯的中立。如果说圣殿骑士团在十字军国家存续期间是“被动参与”欧洲政治的话,那么在失去圣地后,圣殿骑士团似乎开始积极参与欧洲的政治。
二、圣殿骑士团的金融职能
圣殿骑士团的行政网络还衍生出一种金融职能。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首先,这种金融职能起源于圣殿骑士团的财务实践。作为后方供应系统的各地分支机构负责经营本地的地产,将部分产品兑换为现金,然后将其连同粮食、马匹以及其他战略物资和各界捐献的财物通过欧洲各港口输往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以满足前线需要。
这使圣殿骑士团积累了丰富的财务经验并培训了大量的财务人员。其次,财务活动的社会化使圣殿骑士团网络具有了金融机构的性质。
欧洲的寺院团体很早就有替人保管珍贵物品和文件的先例。十字军东征开始后,又为十字军战士和朝圣者提供贷款或抵押贷款服务。相比之下,圣殿骑士团的军事性质使它在这方面独具优势。由于在基督教世界有大量的城堡和骑士,它能够保证金库的安全和采用武装押运的方式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实际上,安全优势甚至使它能够与发达的意大利各银行一争高下。再次,在财务活动社会化后,它在欧洲和东方的分支机构顺理成章地演变为金融网点,使其金融服务更为快捷。这种网点优势也增加了它在金融业的竞争力。
最后,其特殊的组织原则和在金融实践中的表现有利于树立它在基督教世界的诚信、中立的形象。圣殿骑士团的章程规定,圣殿骑士不能拥有个人财产。一旦被发现拥有个人财产,他会受到处罚;如果个人财产是通过不正当途径得来,惩罚更严厉:死后不能埋葬在圣殿骑士团的专用墓地。
这种对虔诚基督教徒来说最严厉的惩罚大大降低了金融活动中的道德风险。根据马修·帕里斯的记载,曾经担任英国大法官和摄政的哈伯特·德·伯勒在1232年受到指控。
国王亨利要求圣殿骑士团的伦敦分团交出哈伯特存放在分团金库的金银财宝。但分团长回答说:“未经委托人允许,我们不会把受托财物交给任何人。
”1250年,法王路易九世远征埃及时被俘。为了付清埃及人要求的赎金,路易的下属向圣殿骑士团借款。看管保险箱的圣殿骑士作出了类似的回答。最后,路易的下属只得采用象征性暴力,命令圣殿骑士打开保险箱。诚信和中立已经成为圣殿骑士团金融事业的信条。
圣殿骑士团的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经营项目逐渐专业化和系统化。13世纪以后,它的网络由十字军的辅助服务者发展为专业的金融机构。从现存的资料看,其主要客户是国王、贵族和教会。有十字军研究者将其金融业务划分为7大类。其中主要集中于托管、信贷和汇款。
除防守城堡和要塞之外,圣殿骑士团还积极参与耶路撒冷王国和十字军的军事行动。在较大的战役中,它经常充当十字军部队的先锋,或者与医院骑士团并列为先锋,或者充当后卫,保护十字军部队不受敌人骚扰。圣殿骑士总是冲锋在前,撤退在后。
他们的大无畏精神鼓舞了十字军的士气,许多欧洲骑士愿意在圣殿骑士团的旗帜下战斗。不仅如此,圣殿骑士团在东方长期作战所积累的经验,它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形的熟悉,都使之备受十字军领导人重视,并在军事决策中发挥作用。
1146年,教皇、法国国王和许多教俗贵族参加了由总团长召集的圣殿骑士团高级会议。这次会议直接促成了第二次十字军。1148年6月,总团长还列席了由德国国王康拉德、法国国王路易和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三世参加的军事会议。
这次会议做出了进攻大马士革的决议。在第三次十字军中,狮心王理查德召集的最高军事会议由5个圣殿骑士,5个医院骑士,5个东方基督教徒和5个十字军首脑参加。正是在两骑士团的建议下,英王放弃了进攻耶路撒冷的决定。大量证据显示,除了第四次十字军和德国皇帝腓特烈二世的东征外,圣殿骑士团在大部分的十字军军事行动中参与了决策。
一般来说,十字军东征的规模庞大,但十字军战士终究要回到西方。脉冲式的十字军无法久留,保卫十字军国家的任务不可避免地落到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和耶路撒冷王国的肩上。12世纪后期耶路撒冷王权衰落后,保卫任务主要落到两个骑士团肩上。
两个骑士团成为保卫圣地的主要力量,其中圣殿骑士团的表现更为突出。它经常担当保卫圣地的领导责任。在1291年的亚克保卫战中,圣殿骑士团总团长威廉担任基督教徒军队的统帅,指挥亚克的守军、两骑士团和塞浦路斯国王的部队,共计14万人。
当大部分基督教徒军队将士阵亡,塞浦路斯国王带着自己的残余部队撤离后,圣殿骑士团决定投降。马木路克苏丹同意了,但是他的士兵却侮辱了基督教妇女。圣殿骑士在狂怒之下重新拿起武器。最后,他们退守到总团部的木塔内,多次击退敌人的进攻。苏丹命令烧毁木塔。圣地的最后一批圣殿骑士被埋葬在灰烬之中,十字军国家也随之覆亡。
三、圣殿骑士团的主要政治活动
由于物价的变化和史料的匮乏,我们已经无法精确计算装备一个圣殿骑士要耗费多少资源。但是,有一个比照数字:在1180年,要装备一个勃艮第骑士需要300公顷,或750英亩土地;到1260年,由于物价特别是马匹的价格上涨,这个数字增加了5倍。
由于世俗骑士和圣殿骑士都是重装骑兵,二者的花费应当比较接近。可见供养一个圣殿骑士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如果算上军士、扈从、雇佣兵和大量的后勤人员,维持一支常备军的耗费十分惊人。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一些小军事僧团往往因实力薄弱或在某次战役中伤亡太重而消失或放弃军事职能,如阿拉贡南方的蒙乔伊骑士团、东欧的多布林骑士团和耶路撒冷王国的圣·拉扎勒斯骑士团。但圣殿骑士团不但发展成为十字军国家中的主要力量,而且具有不断再生的能力。
这离不开欧洲基督教徒的虔诚贡献。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把所罗门圣殿送给那9个骑士居住,应该是第一笔捐赠,大规模捐赠是在圣殿骑士团的建立得到罗马教廷批准之后。
特鲁瓦会议前后,圣殿骑士团的创建者和总团长佩恩·德·休取道法国赴大不列颠招收新骑士,沿途接受了欧洲君主和贵族的竟相捐赠。其盛况是教皇乌尔班二世发动十字军以来从未见过的。1131年,那法尔和阿拉贡的国王阿方索一世甚至将圣殿骑士团作为王国的继承人列入遗嘱。
圣殿骑士的虔诚和献身精神感动了整个欧洲。当时德高望重的教会活动家圣·伯纳德专门撰写了《新骑士颂》一文,极力推崇这种集宗教和军事职能为一身的所谓“新骑士”模式。
此后,社会各界的捐赠便成为一种潮流,直至圣殿骑士团终结。捐赠者的动机是为了赎罪,或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灵魂得到安宁,或受到了圣殿骑士的英勇行为的感染。西方的虔诚捐赠很快使圣殿骑士团成为欧洲的大封建主。
根据13世纪编年史作家马修·帕里斯的记载,圣殿骑士团在基督教世界拥有9,000座庄园或领地。它在欧洲的年收入粗略估计有600万英镑。这些庄园以及其它财产使圣殿骑士团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体,为其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为了管理这个经济体和招募新骑士,圣殿骑士团在基督教世界建立了行政机构。它的总部在耶路撒冷,最高行政长官是总团长;在西欧主要国家设立分团,如巴黎分团,伦敦分团等分别由分团长领导;在各诸侯国或王国再设三级分团,如英国的爱尔兰分团、苏格兰分团;法国的尼德兰分团、卢森堡分团等;三级分团之下,再设四级分支机构,直接经营本地地产。
13世纪,圣殿骑士团进行行政改革,设一个西方总管,下辖两个巡查官,分管伊伯利亚各省和英国、法国、德国的分支机构。
这样,圣殿骑士团在基督教世界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行政网络。这个网络由至少870个城堡、分支机构组成。它们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财产、招收和培训新骑士和为圣地提供马匹、驮畜和食品。
行政网络建成后,圣殿骑士团实际上成了一个跨国组织。它在东方保有一支常备军,发挥着它的军事作用。在西班牙的再征服运动中,它发挥着类似的作用。它在基督教世界拥有9,000座庄园,由大大小小870个城堡护卫。
它的庄园实行封建化管理,控制着大量的农奴,每年创造出巨额收入;根据教皇的命令,它的一切产业享有免交什一税的特权。它的年收入600万英镑,而当时英国王室的自营地年收入只有3万英镑。它还有一套职能广泛、分工明确、等级森严的行政机构。
根据圣殿骑士团章程,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这造成了它的行政机构的高度集权。总团长在圣殿骑士团网络内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令欧洲任何一位君主羡慕。所有这一切都使圣殿骑士团不仅能够充当保卫圣地的主力军,而且使它在基督教世界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
在十字军国家中,圣殿骑士团在不同时期扮演着不同角色。在早期,它的政治活动基本上是保守的。国王鲍德温二世决定把圣殿骑士团纳入自己的政府系统,是因为他看到了它的发展潜力:它的特殊的职能和宗教热情更能吸引西方的支持。
因此,圣殿骑士经常被国王作为特使派往罗马和欧洲各国。显然,在处理十字军国家与西方的关系时,圣殿骑士团比国王的封臣更具优势。由于担负着保卫圣地的职责,骑士团参与十字军国家政治活动逐渐成为一种惯例。
大量史料显示,圣殿骑士团和其他军事僧团的领导人、耶路撒冷宗主教和各地的贵族是王国高层会议的常规性参与者。这个时期,圣殿骑士团在军事上和政治上还是能够与国王保持一致。而国王也乐于将更多的城堡和土地的防卫责任放到圣殿骑士团肩上。
由于圣殿骑士团在圣地的军事作用越来越大,国王对它的依赖也越来越重,结果是,它的独立性开始萌发。到12世纪60和70年代,它已经敢于公开与国王抗衡。当国王阿马里克一世意识到圣殿骑士团的独立倾向会破坏王国的政策时,就采取干预总团长选举的办法控制它,但是他去世以后,十字军国家再也没出现过强有力的君主。
王权开始不可逆转地衰落了。与此同时,作为圣地主要军事力量的圣殿骑士团的政治实力急剧上升。从此,它便深陷于十字军国家的内部政治斗争中,并成为其中的决定性因素。1186年,它的总团长甚至强迫医院骑士团交出存放王冠的金库的钥匙,亲自安排了王位继承。
托管是圣殿骑士团的基本业务。有资料显示,教俗贵族和国王经常将金银、珠宝、遗嘱、甚至条约存放在圣殿骑士团的金库里。1204年和1205年,英王约翰将玉玺和王冠宝石寄存于伦敦圣殿分团。次年,他又将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堂金银器皿存放于此。
1261年,与封臣发生纠纷的亨利三世认为将这些物品存放于巴黎圣殿分团更安全,遂将其移送巴黎。3年后,亨利就是用这些物品作抵押贷款,组织力量对付叛乱的贵族。在巴黎,法国诸王将珠宝存放于圣殿分团长达一个世纪之久。
1259年,路易九世将与亨利三世缔结的条约原本存放于巴黎圣殿分团。教皇也经常将圣殿骑士团作为财物存放地。1220年,他命令他的英国特使将从英国征收的税款送往巴黎圣殿分团存放,然后,从东方的圣殿分支机构支取这些钱财。
圣殿骑士团的信贷业务为经常捉襟见肘的欧洲君主和教会提供了便利。英王约翰多次从圣殿骑士团贷款以支付士兵的薪水。1216年,著名的克吕尼修道院曾从圣殿骑士团贷款还债。法王路易七世和路易九世都曾从圣殿骑士团获得巨额贷款。
其中,前者的贷款数目如此巨大,以至于差点引起圣殿骑士团的破产。这两位国王都是从东方的圣殿总团贷款,然后在巴黎分团还贷。由此可见圣殿骑士团的网络优势。为了贷款便利,许多客户在圣殿分支机构开立短期帐户或长期帐户。
巴黎分团的流水帐显示,在法国王太后1242年开立的一个帐户中,清楚地记载了太后为准备圣烛节而存入和支出的资金。英国国库年表显示,1220—1259年,亨利三世在英国圣殿分团开立了长期帐户。其中的存、取金额相当大。最大的存款额发生于1240—1249年,高达1.5万英镑,最大的取款额发生于1250—1259年,高达9,500英镑。这些存、取款金额占王室年收入的1/3左右。
在长期的金融实践中,圣殿骑士团的财务人员还采用了在当时十分先进的复式簿记方式和汇票取款方式。由于路途遥远和安全状况较差,十字军战士在东征时往往不愿意携带现金。为了解决十字军的实际困难,圣殿骑士团采用了一种本地存款、异地取款的方法。人们可以持圣殿骑士团分支机构开具的书面凭证到另一个分支机构取款。这种书面凭证实际上就是现代银行所使用的汇票。这表明圣殿骑士团的金融职能已相当专业化了。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有史料记载的圣殿骑士团的客户以王室和教皇为主,但是不能据此认为社会中下层与圣殿骑士团较少业务往来。在法制不健全、诸侯战争频繁的黑暗时代,要求圣殿骑士团保密应该是中小客户保护私有财产的本能反应。
他们的财物托管和帐户往往在他们本人出事以后才引起史家注意,比如上文提及的哈伯特一案。金融服务会给圣殿骑士团带来一定的成本支出。但现存史料没有任何它向客户收取利息的记载。从中世纪基督教会对利息的态度看,圣殿骑士团很可能是不收取利息的。
1145年,教皇还明令禁止对十字军战士收取利息。作为教皇直属组织的圣殿骑士团应该不会违背禁令。不过,它可以从本地存款、异地取款业务中取得汇率收益,从抵押品经营中取得收益,或在事前、事后得到一些捐赠,以此弥补金融业务的成本支出。除了托管、信贷和汇款业务外,圣殿骑士团还时常从事委托征税、押运税款、代为支付、交割见证等金融活动。
至于圣殿骑士团作为银行家在12和13世纪的欧洲金融业的地位,由于圣殿骑士团的档案已经丢失,仅凭支离破碎的旁证材料很难对之进行全面评估。但总体上可以说,第一,它遍及基督教世界的网络的托管、异地存、取和信贷业务为十字军战士和君主提供了便利条件,从而促进了十字军的发展。
第二,它在欧洲和东方的金融活动十分频繁。但是,其金融地位应该难以超越意大利商人和银行,因为后者在地中海商业、金融业和运输业中占据着显而易见的主导地位。
第三,它虽然在金融活动中采用了当时先进的复式簿记方式和汇票,但也不能过高估计它对金融业的贡献。因为“在近代商业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制度,象领事,商业法院,海上法,汇划票,银行,股份公司以及后来的商业公会这一类,都是在十字军时期或不久以后从意大利商业城市中产生出来的”。
综上所述,圣殿骑士团是欧洲十字军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积极地参与了十字军的战役和军事决策。在十字军离开后,它是保卫圣地的主要军事力量之一。它对十字军国家和欧洲政治施加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它遍及欧洲的行政网络除了服务于东方的军事行动外,还衍生出了金融职能,从而使其在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地中海商业和金融业中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