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一审判决书 “彭宇案”原主审法官 被调至街道司法所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綦伟)这两天,有关南京“彭宇案”原主审法官王浩已被停职检查的帖子,在各大网站微博和论坛中疯传。昨天上午,记者从王浩现在工作的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求证得知:此说法系传言,王浩仍在职正常工作。
王浩去年调职目前负责拆迁工作
“南京主审‘彭宇案’的鼓楼法院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自23日中午开始,这个消息就在微博和论坛中疯传。相关网帖进一步称,此案让有关领导十分恼火,已指示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该案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
昨天上午,记者专门就此事电话采访了王浩现在工作的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罗所长。她告诉记者,王浩的工作关系确已调入该街道司法所,目前他正在负责某片区的拆迁工作。
据了解,王浩是在去年底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到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工作的,工作调动前,他在该院知识产权庭任职。“这么说王浩目前是在职正常工作了?”“是的。”罗所长明确回答。
“彭宇案”二审撤诉已达成庭外和解
翻检资料,记者发现,有关“彭宇案”将进行二审并就二审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说法,也属误传。“彭宇案”发生在2006年11月,66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车时摔倒骨折,并指认是被搀扶她的彭宇撞倒。2007年1月,徐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向彭宇索赔13.6万余元。鼓楼区法院后来一审判决彭宇给付40%的赔偿,当时的主审法官正是王浩。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最后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接受和解,二审撤诉。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披露,案件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且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表示满意。
网友把“小悦悦事件”归罪“彭宇案”判决
记者发现,在“王浩已被停职检查”的传言疯传之前,大量网友讨论的焦点是:或许正是当年王浩主审的“彭宇案”一纸判决,才导致了近年来人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泛滥,并由此在各地不断上演诸如“老人摔倒无人敢救”等现象。而近期“小悦悦事件”中18名路人见危不救的事实,再次刺激人们将此案过程与判决结果放大检视。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想救不敢救”的社会局面归咎于当初负责审理“彭宇案”的一名法官,固然有失偏颇,但要避免悲剧重演,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彭宇案”的判决思维,在双方证据都不充足的情况下,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来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