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蕉书法十讲 白蕉《书法十讲》第七讲 书病
书法应俱备的条件,不外乎神气、筋骨、血肉六个大字。三者之中,如果有一方面出现缺陷,作字便有毛病了。
神气二字,是有迹象可说的。譬如有病的人,他的精神气色,自然不会和健康者一样。书法上的神采气脉,亦一望而知。《书谱》上所说的“五乖”和“五合”,便是有病无病的根源。伪造古人墨迹,为何经法眼一看,便立辨真伪呢?原来,当他一心作伪的时候,心中有人,眼前有物,战战兢兢,惟恐失真。
落墨动笔,气脉已经不贯,笔墨也不能像自运的随便,因此神采便没有了。书法上讲到神气,本来已是最高的一个阶段,这将在第九讲的《书髓》中谈到。
至于筋骨、血肉,那是有形质可指的,因为筋骨出于笔力,血肉出于水墨。一般毛病的发生,当然是由于不知执、使、转、用。而由于不识人家的毛病,或竟以丑为美,也是极普遍的现象。初学者欲明书病,如果一时难以辨明,可以从字页的背面求之。
由于不知执、使、转、用而来的毛病,昔贤早有举例,如蒋和所著《书法正宗》中所举:(癸)字病。字之有病,大家不免。初学不由规矩,往往满身疾病,不可救药。今兹所举,不过一斑,随时注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瑕疵既去,则完璧可期。
陈公哲的字病图说,分析归类,更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