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最新 彭宇案: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
徐老太:下车后,被迎面走来的彭宇一下子撞到胯部
彭宇:下车后看到一个老太太倒在地上,搀扶是做好事
时间回到2006年11月20日上午,徐寿兰老太太离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侄女家,右手提了个保温瓶,左手挎了个手袋,由南往北走到83路车站,兴许并没有多注意挨在身边一起等车的57岁的陈二春。
很快,南边驶来了两辆83路车,第一辆有些拥挤,第二辆则只有几个人。站在陈二春身边的徐寿兰和三四个人自然地迎上去。他们一起从陈身边走过时,陈的目光正视前方。当他再往南看时,老太太已经是头朝西面、脚朝南面地趴在地上。
就是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却一直是两种表述。徐寿兰回忆说,她赶车时,被从第一辆83路车下车迎面走来的彭宇一下子撞到胯部,倒地。接着彭宇上来就“东拉西拉要把她拽起来”,彭宇口里喊着奶奶,要陪她上医院看去。“他还问我有没有医保卡,我说有,他说你要我给五(成)我给五,你要我给九(成)我给九。他那个时候态度挺好的,我当时疼得钻心就没理。”徐说。
但唯一一个证人陈二春表示自己并没有听到这些话。当时他看到老太太趴在地上,就迎上前和彭宇一人一边架着徐寿兰慢慢走到路旁。徐寿兰说有个儿子潘辉在市公安八处工作。陈二春打手机通知潘辉送徐寿兰去医院,后来潘辉手机上的这一通来电记录就成为派出所民警找回陈二春作证的线索。陈二春对记者说,潘辉一来到,就恶声恶气吼着:“人呢?车子呢?”立刻打110报了警。
彭宇事后承认自己当时第一个下车要转21路车,下车后只看到一个老太太倒在地上,“没有多想”就对其进行搀扶。在彭宇后来的表述中,这一搀扶是“自己做好事”。
据了解,两人碰撞与否这一关键情节至今没有证人站出来确认过,但出庭证人陈二春坚定地强调自己“亲眼看见”彭宇是走了两三步才把老太太扶起的。“我第一感觉很感动,心想现在的小青年真不错。其他下车的人转身就走了,没人过问。”陈二春说。
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及其争议,随着高层关注和激烈的舆论情绪,被带到了中共十七大和全国“两会”上。2007年10月,十七大的各省分组讨论中,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就以该案为例,介绍了江苏的“大调解”机制。2008年3月“两会”期间,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同样被记者追问关于该案的进展,公丕祥的答复是已经通过调解,双方和解撤诉。至于调解内容,他拒绝透露。
2007年9月中旬,该案的所有重要当事人——彭宇和证人陈二春,以及在舆论旋涡中的徐老太一家和鼓楼区法院都直面记者,详述案件经过。2008年4月初,南京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再次披露案件调解过程详情。在讲述中,真相仍然扑朔迷离。
蹊跷的遗失
派出所曾称找不到彭宇的笔录,第三次庭审时,却以手机照片形式呈上
彭宇不仅陪着徐寿兰家人将她送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疗费。从拍出来的X光片来看,徐寿兰胫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潘辉当即就问了院方康复治疗方式,用医保卡换人造胫骨的话花费是两万多元钱。
彭宇说,徐寿兰拍片出来听说治病需要几万元钱时,一拍大腿说了句:“小伙子就是你撞的。”“他根本是在撒谎,我妈的腿都伤成这样了,还怎么拍腿啊。”潘辉说,当时亲属们都在。
调解未果的彭宇和潘辉一起到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做笔录,还有潘辉的一个朋友随行。
陈二春说,等他赶到派出所时,彭宇的笔录已接近尾声。潘辉看到陈二春来到派出所时有意无意说了一句:“唉,你怎么来了。”这让直肠子的陈感到很不舒服:“我是过来协助调查的,他不仅不感谢我还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而且他的神态言语,好像把派出所当做他家一样。”
然而,这个笔录原件从此再也没有下落。法院第一次开庭时,彭宇申请调取这几份原始笔录,派出所“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再次调取时,派出所回应是“找了6次都没找着”,正式宣告笔录遗失。但在关键性的第三次庭审中,彭宇的笔录却意外地出现,以手机照片的形式呈上法庭。
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各担一部分责任,和解书上明确要求,赔多少钱都不要公开
徐寿兰在2007年1月4日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事故责任人彭宇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法官王浩记得这个案子是2007年1月12日受理的,2007年9月3日,一审判决的结果——彭宇赔偿徐寿兰4.5万元。一审判决过后,彭宇和妻子决定准备好上诉材料后全力以赴面对媒体:“一审太窝囊了。”
“今日有老我不敬,他日我老不敬我。不想因为我的案子,以后人们见到老人跌倒都不愿意去扶了。”彭宇告诉记者曾让他决定上诉的最重要的理由。
南京中院一负责人表示:“2007年10月8日,法院按照正常的庭审程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一审初步事实的情况下,本着传统和为贵的理念,做了大量工作。双方都同意这个方案,提出案外和解,当天撤诉。”和解书上明确要求,赔多少钱都不要公开。
该负责人表示,双方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满都提出上诉,经过二审法院做工作后,双方都接受了,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各自负担一部分责任。
该负责人还表示,时任省委书记李源潮在十七大分组讨论会时已经就和谐江苏的建设问题举到这个例子。这是更高层次的公布案情,所以没必要也没更多内容向媒体通报。该负责人说,李源潮在对法院内部讲话时说,很多普通的民事案子很难分清对错,也不要一定分清对错,思路要开阔些。对于这个本来就没有赢家的官司,和解,也许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