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先进事迹材料 谷文昌生平事迹
谷文昌(1915年—1981年),原名程栓,河南省林县(今林州市)人,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林县的区长、区委书记。1950年5月随军南下,历任福建省东山县城关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1964年任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1972年后历任福建省龙溪地区行署林业局长、农办主任、副专员。
谷文昌同志一生践行党的宗旨,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展现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特别是在东山县任职的14年间,他带领全县军民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过艰苦努力,成功治理了风沙灾害,绿化了全县400多座山头、3万多亩沙滩,筑起了30多公里长的沿海“绿色长城”,从根本上改变了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贫穷落后的面貌。
东山县由昔日荒山秃岭变为现在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全省环境最佳县”离不开谷文昌的开拓与实干。
谷文昌心里装着人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体现出人民公仆的高尚情操。资助贫困学生,为烈军属、五保户送温暖,为来访群众买车票,为民工买红糖熬姜汤……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1970年7月,谷文昌被任命为隆陂水库总指挥,他和民工一起,吃住在工地。经过一年奋战,水库建成了,当地人民结束了缺水缺电的时代。
谷文昌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留下了良好的家风。“干部家属不能特殊化。”谷文昌经常这么告诫家人。他大半生都在和树林打交道,可是从没有向国家要过一根木材。上世纪50年代,组织部门建议提拔他老伴当副县长,他谢绝了。
1964年,谷文昌赴省任职之前,有关部门要把他在财政局当临时工的大女儿转为正式干部,随父一起调到省里工作,谷文昌不同意这样做,他说:“县委书记的孩子不能特殊,还是留在东山锻炼好。”谷文昌的5个子女,除了长子退休前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其他4位退休前都只是漳州最普通的科员、企业职工。甚至第三代,也多是普通的幼儿园老师、糖厂职工、单位司机。
“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这是他一生的信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谷文昌堪称“四有”干部的典范。至今东山的老百姓仍然对谷文昌念念不忘,尊敬地称他为“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