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徐才厚之死及其它
谈徐才厚之死及其它
徐才厚死了。一篇不起眼的报导、一个不起诉的决定,似乎就完了此事。
但我说此事不能完。
徐是贪腐势力中最大的虎之一,也是这一级别中最早打出的之一。然而这第一只大虎未审即死,第一场审判无疾而终,不觉有点让打虎人难堪吗?打的对了还是不对了?
无审判就无法昭告其罪于天下,不昭告就给历史留下了疑问、绐贪腐势力的未来反扑留下了缺口。还留下了一场悲情剧来指责打虎的人。
所以,此事一定不能就这样算了。
中纪委应该和最高检搞一份审查报告公布于世。对徐承认的问题、他人揭发的问题一定要注明有实据备查。实据一定要多备份保管。当心人死毁迹。
现在这么高明的医术,一个癌症拖不过一场审判?移送司法也多日了,为什么开庭这么难?但愿这都是些不成立的疑问。
但如果这些疑问成立,那可能的大戏就是让人不寒而憟的。
再死一只虎的可能不是没有,但估计可能性不大。加强防范很重要,但更要注意的是新伎俩。第二场如果来个冷场,或者来个冷面的滑稽性收场,那第三场,演也不用演就该收场了。弄不好整个反腐改革的大戏也该落幕了。
所以一二两场都很重要。一场巳如此二场更重要。
假定第二场对手们是想把它唱成个冷面滑稽,也得设个法子去对付。
冷面滑稽就是看着热闹实际没货。与外所传之数额大相径庭、与人民根据现实中的感受而作岀的估计大相径庭。再配之以一些非组织活动之类的暗示,再把政治斗争混同于权力斗争,于是把一场严肃的反腐变成权争,于是让人民对这些虎恨不起来、反生同情。最后让你判之难判、不知怎么开第三场、继续打虎,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估计把贪腐数大幅降下的手法是说拿不出贪了多少亿的证据,理由当然是这些亿不在他的名下。所以.这类合法贪腐,法律上怎样解决就成了关键。
其实也简单,人大或最高法可就此作个司法解释,指岀纵容亲属索贿受贿、变相索贿受贿都可适用。有大权在握,再让亲属开个公司,等于设个口袋逼人往里送钱,这不是索贿受贿是什么?不是直接也是变相。要说他不知道,那让他自己举证辩解,也要让世人相信的啊。
听说有知名的前大官员在叫从没听说过官员亲属不能开公司赚钱的,可以回答:是的,别处没有,但中国要有,不是说中国特色吗?中国不用学西方的民主和舆论监督吗?那就只能这样,当官就不能让亲属开公司,否则没人监督,几十几百亿当然可堂皇装入口袋了。
所以,用个司法解释把这个道理说清,这罪就好定了。其它的罪也好定,用不着扯上非组织活动之类。有私下政治活动就是颠覆国家罪,因为一般百姓的政治活动多半只是表达个人政治愿望,而大虎们的私下政治活动就绝不止此了,因为表面他们的政治愿望与党一致,实却是在干私人政治。而因为他们有大权,那真是在政变、在颠覆国家。
另外据传他们还有涉及什么器官的事,要有,那就是反人类罪;他们还有践踏宪法、剥夺人民宪定自由的事,那就是反宪罪、也是颠复国家罪。因为国家就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
总之对这些大老虎不能用一般的法律思维,要想透、要说透、要解释透,这样他们才滑不掉。更不能怕他们的行为影响党的形象,要这样想反腐当初就不必了。老虎肆无忌惮,就是估计上面会有这样的思虑。你帮他掖着点,他正好说你是权争,拿不出他贪腐证据。这真毁了党内反腐改革派的名声。
如果第一场有了补救,第二场能不被唱成滑稽,那第三场就好唱了。唱完第三场,估计局势会有大改观,因为当朝者多少人有关此虎了?扰一场、二场皆为此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