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乔波少将 叶乔波:大力扶持社会办体育
体育产业是此次政协会议期间体育组的委员们涉及比较多的内容之一,委员们一致认为,体育产业伴随着体育市场的形成,对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增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产生着日益重要的影响。
叶乔波委员认为,现行的计划性体育管理模式与体育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存有较大的冲突。
她说,中国体育产业化仅有短短的十年历程,民营体育企业已发展两万余家,大有支撑体育产业半壁江山之威力。然而,许多民营企业经营的体育项目由于受制于繁杂的审批程序,高昂的建筑成本和运行费用,以及并入高档娱乐税收范畴而被迫出局,不断改换门庭,取而代之的是练歌房、洗浴中心、餐馆、集贸市场,使精神文明健康发展受到极大冲击。
为此叶乔波委员建议:
一、“国办”体育继续大力支持扶植竞技体育项目的发展,利用奥运契机,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必要时有效利用“民办”体育资源共同经营体育设施和场馆,前提是确保国资不流失,使奥运竞技项目在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顺利发展。
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体育场馆,协同地方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解决市政配套设施,优惠用水、用电,确保环境卫生和运行能力,改善本不堪重负的民营企业利用薄利维持日常经营管理的现状。
三、将体育行业单独划分并进行GDP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对体育产业进行标准化管理。根据体育事业和奥运战略需要,将体育项目内容与娱乐经营内容区分开,并向统计、税务部门提供界定意见。建议税务部门对竞技体育及奥运项目提供税种、税率的优惠政策,继续扶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委派体育官员和经济专家系统考察西方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发展历程,借鉴先进的管理与运行模式,根据国情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实现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社会化组织、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之目的。
五、建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对体育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深入调研,健全顺应市场运行机制发展的体制,鼓励和扶持民办、校办体育,制定灵活的赛事规则与市场运行模式,确定和公布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质量标准,防止行业垄断和恶性竞争,逐步实行政务公开、管办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