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老婆去世 五岳散人:争取一种有尊严的死亡
我们这里有一句俗话叫做“好死不如赖活着”,这话的意思往积极上理解的话,是说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要是往消极上理解,则是无论如何都要活着,哪怕生存的质量不高,甚至像牲畜一样。虽然咱这里也有很多诸如“舍生取义”之类的生死观,但不可否认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观念还是占据了主导地位。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中国出现了第一份“生前预嘱”文件,是一批由政府工作人员、医学界和学术界人士组成的志愿者起草的,他们还有一个网站叫做“选择与尊严”,主要就是探讨一个话题:尊严与死亡。或者说,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如何有尊严地告别人生。
什么是生前预嘱文件?说白了就是您在自己还能照顾自己、思维清醒的时候立的一个嘱托,主要意思就是在自己没有希望被治愈并且已经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时候,医疗方以及亲属应当遵守这个预先设立的嘱托,撤除所有的维生设备,让自己自然死亡,主要的目的是减少不必要的痛苦,进而在死亡面前获得尊严。
这种生前预嘱文件与“安乐死”并不相同,安乐死是必须有人协助、非自然的死亡,即使在观念相对前卫的西方社会当中,安乐死都是一个争议性颇大的问题,毕竟人为结束别人的生命,在宗教意义上是无法接受的,自杀都是一种罪过,协助杀人更不能接受。有人说所有宗教最大的功能就是解决生死问题,在安乐死的事情上,宗教的这种功能表现得更为明显。
即使在我国这种没有多少宗教传统的社会里,安乐死都很难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这种生前预嘱的文件则应该没有这么大的障碍,因为实际上这种情况早就已经发生了,只是很多时候这个决定并非本人作出的,而是家属代替病人作出的。如果您热爱美剧中的医务剧的话,就会看到很多这样的场景,只有在病人没有订立这种生前预嘱文件的时候,家属才会代替病人作出是否继续维持生命或者抢救的决定。
说到底,如果不考虑宗教性的话,无论是安乐死还是这种生前预嘱文件,都是对于自己身体以及生命的掌控权。如果回过头看人类历史的话就会发现,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对于自己身体的自主权是一个不断增加的过程。奴隶社会是完全的人身依附,到了皇朝时代就有所改观,虽说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毕竟那已经不是完全的人身依附了。
而时代走到今天,我们对于自己身体的自主权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虽然还有种种限制,但我们的身体所有权是自己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更为重要的是,从这种路径当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社会是否够好、够进步,看看这个社会当中的人是不是拥有处置自己身体以及生命的权利就知道了。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有位女士因为办家庭舞会以及多交往了几个男朋友居然就被枪决了,她临死的时候说:“今天你们因为这些事而枪毙我,过不了多久,这些事就会是正常的了。”她没说错,只是为了这个正常的社会,很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而国内出现这种网站,并且已经进入到了实际应用的文本都成型的阶段,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观念上的巨大进步,与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观念相比,有一些人开始思考生命的质量以及意义,开始从观念上摆脱了单纯地活着。帕斯卡说过: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或许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来还能进行如下的思考: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著名科幻作家刘慈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