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一大 董必武否认毛一大代表 董必武――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奠基人之一
摘要:本文通过对董必武长子董良羽的采访,知悉了董老的生平事迹,尤其是董老在人民权利和民主法制方面的代表观点及其为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开拓性的贡献。董老的事迹使我们深受启发,其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词:董必武;人民大表…
摘要:排斥、联系和能量转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资源系统内各个资源要素之间关系的三种不同状态。它既反映各资源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反映执政资源系统各资源要素运作的基本规律。执政党执政资源的开发应避免第一种状态,力争第二种状态,并有效促进第三种状态。关键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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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董必武长子董良羽的采访,知悉了董老的生平事迹,尤其是董老在人民权利和民主法制方面的代表观点及其为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开拓性的贡献。董老的事迹使我们深受启发,其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董必武;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董必武同志是我们党的创始人之一,是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是深受全党全国人民尊敬和爱戴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学家。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们深切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革命精神、丰功伟绩、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
为此,我们特地采访了董必武的长子、原北京空军参谋长助理董良羽同志。 董良羽同志高兴地接受了我们的采访。我们请他谈谈董老的生平事迹、丰功伟绩,特别是他对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贡献。
董良羽同志深情回顾了他爸爸董必武革命的一生,和他对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开拓性的贡献,给我们启发教育很大。现将他谈话的有关内容记录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一、从晚清秀才到共和国主席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出生在我省红安县一个贫穷教书先生家里。
他幼小聪颖慧明,十八岁就考中了秀才。 青年时代的董必武追随孙中山,投身革命,立下了“不为功名不为家”的誓言。辛亥革命失败以后,1914年他东渡日本,考入日本帝国大学攻读法律,寻找中国革命的道路。
1917年10月,俄国发生了十月革命,董必武认定“列宁党的宗旨和工作方法与孙中山先生革命的宗旨和工作方法迥然不同。”1919年8月,董必武回到武汉,宣传马克思主义,兴办学校,培养青年人才。
1920年8月,董必武、陈潭秋等组织了武汉最早的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6月,董必武到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参与创建了中国共产党。
此后,他积极参加国共合作、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1934年董必武参加长征,拉着马尾巴翻过雪山。到陕北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为党培养了大批干部。抗日战争时期,董老作为中共南方局的领导与周恩来一起在重庆做了艰苦卓绝的统一战线工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打下了可贵的坚实基础。
1945年4月,董老代表解放区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到美国旧金山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并在宪章上庄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解放战争时期,董老担任中央财政部部长,加快了统一财政的步伐,参与创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1948年8月,董老当选为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10月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是在华北人民政府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新中国建立以后 ,董老先后担任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政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 。
董老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执着奋斗的一生,他献身革命,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一座历史的丰碑。 董老是政治家、法学家,他为我国的法制建设,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的法制思想至今还闪耀着光辉。
二、董老说:“人民是主人,人民代表和 政府干部都是长工”1940年6月,董老由重庆回延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期间,在陕甘宁边区县委书记会上,作了题为《更好地领导政府工作》的报告。
他在报告中说:“政府的权源于群众”,“政府要倾听群众的呼声,采纳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生活,保护群众的利益”。这还不够,还“要使群众敢于批评政府,敢于监督政府,一直到敢于撤换他们不满意的政府工作人员。
”他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 1948年10月,时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董老,为了推动乡、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试点工作,提议成立了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人民政权研究会。
10月16日他在研究会上做了题为《论新民主主义政权问题》的演讲。他说:“我们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代表大会,就是一切权力都要归它。”“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给的,它的工作要受人民代表大会限制,规定了才能做,没有规定就不能做。
如果有紧急措施,做了要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 做错了“要受到批评,一直受到罢免的处分。”董老认为,“只有这种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才能符合新民主主义的要求。
” 1951年9月,董老亲自主持召开了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他在会上做了题为《论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的报告,对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作用,做了深刻的阐述。
他强调指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最便利于广大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组织。我们国家的政权建设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代表人民做主人。
”他语重心长地说:“人民是主人,人民代表和政府干部都是长工。”董老这些论述,清楚地显示出他“以民为本”的崇高思想。 三、董老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批评 者实行压制和报复…是绝对不能容许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如何发扬民主,开好人民代表大会,是董老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 1954年9月,董老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言时提出:“有的地方虽然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但是没有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应该展开讨论的重大问题没有认真地进行讨论,没有充分集中群众的意志,只是形式地通过决议”。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他认为,是“他们没有认识到我们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也“没有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便利于工人阶级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便利于集中人民群众意志和力量的最好的组织形式”。
董老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有权对一切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且有权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和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的义务,没有拒绝和抵抗批评和监督的权力”。
董老还特别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不仅是错误的,并且是一种犯法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容许的”。董老这些为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今天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董老说:“没有法制,就不能成 为一个国家”董老是法学家。他两次留学日本学习法律,1928年党又派他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学习,加之他对中国文史典籍谙熟于胸,对古今中外的法学具有广博的知识,他始终强调要依法治国。
他说:“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说到文明,法制要算一项,虽不是唯一的一项,但也是主要的一项。简单地说,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 1948年,他当选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在政府成立大会上发表就职演说时,就庄严宣布:华北人民政府是由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政府。
正规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我们办事要有制度,有纪律。他再三强调建立新的政权,自然要创建法律、法令、规章、制度。
为了扭转长期游击环境的工作方式,董老领导华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在短短13个月里制定、颁布了100多项“法令”、“条例”、“规章”、“通则”、“细则”、“办法”等,内容涵盖了支援前线、经济建设、金融财政、公安司法、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既为华北人民政府工作运转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从法制上作了重要的准备。
摘要:本文通过对董必武长子董良羽的采访,知悉了董老的生平事迹,尤其是董老在人民权利和民主法制方面的代表观点及其为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开拓性的贡献。董老的事迹使我们深受启发,其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词:董必武;人民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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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董必武长子董良羽的采访,知悉了董老的生平事迹,尤其是董老在人民权利和民主法制方面的代表观点及其为建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作的开拓性的贡献。董老的事迹使我们深受启发,其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词:董必武;人民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