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跑教师范美忠是镜子不是反面教材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规定说,高考期间若碰上余震,老师比学生先跑的将被处罚。消息一出当即引来了广大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强人所难”不顾老师生死。 (6月4日《信息时报》)
该规定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第一个狂奔出教室的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可以看出,勉县教育局是把他当成反面教材的。但是我想说,这样做不大妥当。
绝大多数对范美忠的批评所针对的,并非他在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一跑,而是他跑后那番看似坦诚的自我“剖析”,因为其中缺乏作为一个教师的内疚感,却以洋洋自得的语气颠覆关于牺牲、关于高尚的概念与意义。范这样为自己辩白:“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理性的批评指出,我们可以宽容作为人的范美忠,却不能原谅作为老师的范美忠。
但如果把范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来制定“余震发生时,监考老师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的规定,却又有道德挟持之嫌。姑且假定,如果地震真的发生,瞬间会将考场学生吞咽,而教师们却有机会逃生,那么他们该何去何从?如果先跑,将被开除并背负骂名;如果不跑,又必将没有生的可能……跑还是不跑,真是个问题。基于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本能,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苛求那些只顾自己逃生的教师。
更狭隘一点儿说,教师是否能尽职责去救助学生,并非一纸规定能完全约束。灾难降临之际,人们会遵循其内心道德标准而产生下意识的动作和行为,标准高于范美忠的老师会先救学生,低于范美忠的会自己先跑。一纸“死”规定,未必起到什么作用。
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应避免简单到没有任何意义的制度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