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许地山 如何评价许地山的小说《春桃》?
许地山写《春桃》是在1934年,国共两党纷争不休,长征,动乱。除了有背景有势力的世家大族,普通百姓大多还是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的,农村尤甚。“这年头,那一个乡下都是一样,不闹兵,便闹贼;不闹贼,便闹日本,谁敢回去?”
所以春桃在和李茂走散之后,没有到别的村庄去,而是走向了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这是由时局所决定的,使得春桃身上崭新的,不同于旧时代女性的性格魅力得到绽放。
从小说开场,她就带着一顶破草帽,这顶帽子遮住了她美丽的面庞,使她和大多数捡纸为生的人一样,普通而平凡。隐去了姓名,街坊邻里都唤她“刘大姑”。我曾经想她是因为工作艰辛低下,不愿以真名示人。后来我发现其实不是,她怀抱着的是对工作的踌躇满志,在向高提出有机会回乡种地时,她也表示了不赞同。
那么她是不是想要忘掉自己的旧生活,忘掉曾经是村姑春桃的那段记忆呢。因为她现在的独立事业,很可能是与过去有所背离的。不过我想更靠谱点的理由应该是她的工作需要。就是普普通通的捡纸工作,一顶破草帽已经掩去了她的花容,那再以大姑称呼该是更加匹配妥帖,使她融入到捡纸人群中去。
那么,再从小说逐渐铺开的情节来看她的性格,独立,自强,有见识,不拘泥于法理。代表的是女性意识的苏醒,是打破封建束缚的表现。
向高是一个读过几年书的青年,按理来说,他其实比没上过学的春桃更容易在北京城里生活下去。可是我们可以看见,他来京城的几个月里,没有想过自谋生计,一直为老吴打工借住。他不是不知道如果真来了人租赁老吴的房子,他就会被赶出去。但是仍然心存侥幸,得过且过。不是说他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而是他骨子里其实没什么主见,也可以说他身上缺乏一个创业者应有的规划领导精神。所以当春桃来到这里租房子时,他便顺势留下了。
这里就可以对比出春桃的自立自强,她来北京时,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的。照顾洋妇人做女佣,工资应该不错,也不用像现在一样累。但是,她没有为此委屈自己的感受,在发现与洋人的生活习俗格格不入之后,她果断的辞职。不愿受人驱使打骂,她便自己创业,去捡纸,一点点努力,才有了现在的家和生活。她也没有因此而自我满足,总觉得要是再有几个人手,这生意将做得更大更好。
面对在街边遇见的李茂,她温柔接纳。只相处过一天时间,双方的感情能有多少,春桃救他本着善心,因为是认识的朋友,是曾经的丈夫。久别重逢,转眼就是沧海桑田。双方在这几年间经历的事太不相同,但这世道却是同样的不近人情。
李茂的腿废了,他问春桃还是不是他媳妇儿。春桃说她谁的媳妇儿都不是。她只是她自己。李茂和向高身上其实还是带着一种古旧思想的枷锁。他们单纯地觉得春桃就该归给其中一个人,就该是一个人的媳妇儿,而不是独立的个体,捡纸生意的老板。而春桃是有思想的人,不可能任他们瓜分。所以春桃说我谁的媳妇儿都不是。在他们买卖她的时候,她才会生气。
但李茂其实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开始的时候没有在与春桃争论时就把龙凤贴拿出来。“但他的手忽然停住,眼睛望望春桃,至终把手缩回去撑着席子。”“好罢,春桃,你做主。”后来因为明白是自己的出现让春桃和向高为难了,甚至想通过自杀来成全他们两人。加上他与春桃分别后的经历,其实他是最坎坷、最令人同情的。
但其实纵观全文就会发现这三个人都很温柔。没有什么凶恶之辈,对彼此宽容接纳,就连后来的冲突也是外人的闲言碎语做了主要导火索,而非内部的口角争执。只是放到现实生活中来看,这样“礼让”妻子,还是太过理想化了。毕竟,爱情这件事的性质本就是自私的。
接着,李茂被春桃救下了,向高也回到了共住的小屋。
最后的结局是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的。两个人都留了下来,看似荒谬,但仔细分析,又觉得这样的结局最为靠谱。李茂的双腿废了,可是春桃不愿意因为这样就和他离婚,有悖良心。而向高是她可能已经爱上却不自知的存在。同理,对向高来说,他本就缺乏主见,跟春桃在一起之后就事事听春桃的,离开春桃,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所以他最终还是会回到小屋里去。
抛开主线不谈,这篇文章其实全文笼罩着一种对待生活困苦不屈不挠的韧劲。整篇文章读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没有压抑的氛围。帽子和晚香玉首尾照应,在夏夜里编织了一段温馨甜蜜。主人公春桃的独立,自强,代表着新女性意识的解放,是时代大潮中的缩影,在近代文学的长河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