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姓名权二审未宣结果,代理人请求法院维持原判!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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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因网友"秦岭二月"在2017年3至4月间于个人微博发布了多篇针对艺人范冰冰的微博.内容涉及捏造范与其他明星私人关系,并擅自在范冰冰的采访视频中加载自己的微信二维码, 将视频呈现为以范冰冰名义邀人关注自己,故范冰冰以姓名权.名誉权被侵为由,将"秦岭二月"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秦岭二月"行为确构成对范冰冰权益侵害,判令他在涉案微博上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6.25万元. "秦岭二月"不服判决,再

因网友“秦岭二月”在2017年3至4月间于个人微博发布了多篇针对艺人范冰冰的微博。内容涉及捏造范与其他明星私人关系,并擅自在范冰冰的采访视频中加载自己的微信二维码, 将视频呈现为以范冰冰名义邀人关注自己,故范冰冰以姓名权、名誉权被侵为由,将“秦岭二月”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秦岭二月”行为确构成对范冰冰权益侵害,判令他在涉案微博上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6.25万元。 “秦岭二月”不服判决,再提上诉。

4月9日,范冰冰姓名权名誉权案二审开庭。“秦岭二月”以自己发布的观点不涉侮辱诽谤言论,不存在恶意造谣,也并未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等理由,拒认侵犯范冰冰名誉权。至于冒以范冰冰名义发布个人二维码一事,“秦岭二月”也辩解称只是出于“好奇和好玩”,且并没有牟利行为,故称也没有侵犯范的姓名权。范方代理人当场提供证据驳其说法,并申请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据悉,该案未当庭宣判最终结果。

4月9日,“秦岭二月” 再上诉,申请驳回范冰冰提出的“道歉”、赔款等诉讼请求。二审结果未当庭宣判。范冰冰代理人当庭表示,涉案10条微博内容,其中第一条的邀请添加微信二维码的视频中,通过扫码可添加陈永朋的个人微信号,属于擅自使用范冰冰的姓名,因此涉及侵犯姓名权;其余9条内容,部分涉及侮辱,部分涉及诽谤,只要陈永朋不能保证其发布的内容为真实,即涉嫌诽谤,且内容均指向的是范冰冰与其他男性的私人关系,给范冰冰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且发布前后“秦岭二月”粉丝数量有了明显提升,因此属于利用侵权行为牟取赚取流量。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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