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知乎 薛兆丰:网约车新规有伏笔 报备“麻烦未知”
网约车新规公布后一直引发了社会的关注,然而昨天在北大国发院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为北大国发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却分享了他看出的几个伏笔:当地报备麻烦、身份性格转换、不限数量而要求高品质、价格以市场为主、支持双创。
实际上,在10个月前,当《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管理征求意见稿》出台时,同样在北大国发院的研讨会上就爆发过激烈的争论。据澎湃报道,原定2个小时的会议激烈进行了3个半小时,当北京大学国发院教授周其仁问道“我是最后一个发言吗?我希望我后面还有人继续发言,将研讨会持续下去。”时,同院教授薛兆丰风趣的回应道“没事,我们可以定宵夜继续讨论,甚至是早餐。
而当“征求意见稿”成了“暂行办法”,这次的讨论相对平和的多。薛兆丰在高度赞扬这次的《暂行办法》同时,也提出这里边有几个伏笔:
首先,当时初稿说的有2800多个要报备的点,今天在新的《暂行办法》里面依然要去各地报备,不过分了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其中线上服务能力的材料在省一级就可以报备,报备完了以后全国有效,但线下还是要到当地报备。薛兆丰认为“当地麻烦未可知”。
其次,《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了网约车一个身份,这个身份跟传统的身份不一样,新的身份下面就有新的规定,不能套用以前老的出租车的规定。比如过去要求8年就强制报备,现在到了8年退出服务市场,仍然可以作为私家车来使用;申请就是发证,驾驶员的发证可以由平台来代为申请,这样一下子就会省去了很多的麻烦,因为网约车的司机数百万,这样一个数量政府部门给他们发证、考核,他们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能够做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薛兆丰认为“这是关于转变性格的一点”。
第三,明确的删除了数量管制,过去旧版本的13条有关于数量管制,延用数量管制的规定,今天的13条完全删去了关于数量管制的规定,这是非常好的一个进步。
但薛兆丰也注意到在另外的条款里面,还要求网约车要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似乎是要为出租车留下一点空间,他认为“高品质是不是意味着一定要价格高,不一定车型不一样,这个高品质他有很多方面的理解,可能是服务更好,可能是车况更好,可能是路线更加准确,还有更安全。”
第四,新版本也删除了价格管制的条文,明确说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指导价的除外。
对于最后这个“尾巴”,薛兆丰理解默认的状态下面就是市场浮动价,如果进行价格指导的,当地政府就比较负有举证的责任,说明为什么需要指导价格。
第五,取消强制签订劳动合同条款。当年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改成了多种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能够用灵活的协议符合分享经济背景下的网约车的模式,薛兆丰把这个看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