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功能紊乱的症状有哪些 其主要分为四种亚型
胃肠神经官能症,又称肠道功能紊乱,是一组胃肠综合征的总称,是高级神经活动障碍导致植物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主要为胃肠的运动与分泌机能失调,无组织学器质性病理改变,但不包括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胃肠道功能紊乱。
本病是一类具有高度个体化特征及典型症状的病症。故以症状为基础的分类显得十分重要,对临床试验尤为有用,并可分为以下5个亚型。
C1.肠易激综合征(IBS)
本病是一组包括持续或间歇发作的,以腹痛、腹胀、排便习惯和大便性状异常为临床表现的肠
功能紊乱性疾病。经调查西方人群中有15%-20%的青少年和成人患有此症,女性尤为多见。在不同人群中其流行程度不同。IBS多呈慢性复发过程并常伴发其他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
诊断标准:
在近12个月内腹部不适或腹痛至少出现12周,伴以下3种情况中的2种,但无需连续:
(1) 排便后缓解;(2) 病初起时排便频数改变(>3/d或3<周);(3) 病初起时伴粪便性状改变。
另外总结了一些支持IBS诊断的症状如下:
1) 排便每周<3次;2)排便每天>3次;3)羊粪样或硬便;4)稀(软)或水样便;5) 用劲排便;6)便急感;7)排便不尽感;8)排粘液便;9)腹胀。
腹泻为主型:符合第2,4,6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而不伴1,3,5项;
便秘为主型:符合第1,3,5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而不伴2,4,6项。
治疗意见:
对病人耐心解释、消除疑虑,取得其信任与合作对治疗至关重要。治疗中针对不同的主要症状、严重程度和精神因素,采用个体化、分极化原则。常用治疗方法包括摄入高纤维食物以纠正便秘;服用止泻药,如洛哌丁胺缓解腹泻;以抗胆碱能、解痉药或小剂量抗抑郁药来止痛。精神和行为疗法对某些病人有一定帮助。
C2.功能性腹胀气
本病包括一组功能性肠紊乱症状,主要是感觉腹胀或胀气,且不符合其他功能性胃肠紊乱的诊断标准。临床上女性多见。
诊断标准:
下列症状在近12个月内至少出现12周,但无需连续:
(1)腹部饱满、胀气;(2)不符合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IBS或其他功能性疾病。
临床评价:
本病通常晨起消失,至晚上逐渐加重,呈阵发性,可能与摄入某些特定食物有关。可有过度打嗝、肛门排气,但这些与腹胀气无必然联系。如伴有腹泻、体重减轻、营养不良则需警惕其他可能的病因。
治疗意见:
没有可证实的有效治疗措施,对此只能予以教育和安慰方法。通常的经验还有限制进食一些产气食物,但有些乳糖酶缺乏症病人服用多达250m1牛奶后亦无或仅有极轻微胀气。
C3.功能性便秘
本病是一组以持续性或间断性排便困难为临床表现的功能性肠病。女性中较为常见,并随年龄增长而有增多趋势。
诊断标准:
下列症状在近12个月内至少出现12周,但无需连续:
(1) 1/4时间排便费力;(2) 1/4时间粪便为羊粪样或质硬;(3) 1/4时间排便未尽感;(4) 1/4时间排便有肛门直肠阻塞感;(5) 1/4时间排便要用手指挖出粪便;排便每周<3次。
临床评价:
医师应能辨识病人对便秘的不同表述。对病人一般情况、精神状态、所服的治便秘药物、食物纤维的摄入和本身疾病(如:甲减)进行了解、评价,必要时进行全结肠转运时间和肛直肠功能测定。
治疗意见:
食物性纤维可增加排便量;另外可给予一些容积性致泻药,如车前草、甲基纤维素等。症状严重病人可能对聚乙烯乙二醇溶液有一定反应.对轻泻药无效或疗效不佳者可试予刺激性泻药,如蕃泻叶、便塞停等。
C4. 功能性腹泻
本病是一种表现为不伴腹痛,持续性或复发性解软便、水样便的病症。
诊断标准:
下列症状在近12个月内至少出现12周,但无需连续:
(1) 稀(软)或水样便;(2) 1/4时间出现腹泻;(3) 无腹痛。
临床评价:
需与假性腹泻(频繁急迫大便而大便干结)作鉴别,如根据病史不能鉴别的一些不伴腹痛的慢性腹泻病人,则需进行诊断性检查。基本检查包括血常规、粪便检查和乙结肠镜并活检,但遇排便量大、直肠出血、营养不良和体重减轻病人则要对肠道结构和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如放射影像学检查、十二指肠活检、血清激素测定。
治疗意见:
分析可能存在的精神社会因素,进行症状解释和安慰工作显得十分重要,限制可疑饮食也有一定帮助。经验性止泻治疗(如洛哌丁胺、止泻宁)通常有效,尤其作为预防性应用,如餐前用过这类药物。偶有病人对考来烯胺(消胆胺)有反应.庆幸的是本病常有自发性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