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刘怡然宣判 如何看待留美中国学生虐待同胞案宣判 三人被判 6
这样一起充满了暴力与侮辱的霸凌事件,震惊中美。当然了,当然是因为发生在美国所以震惊中美。为什么呢?毕竟啊,中国的国情是什么呢? 据知情者透露,翟芸瑶和张鑫磊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两人完全懵掉了,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闯了监禁的大祸。
在他们的心里,这种在中国司空见惯的学生打架就算被校长知道了,顶多是教训一顿罢了,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更不用说要被捕入狱,把牢底坐穿了。 是哦,在中国,学生之间的霸凌事件,怎么会上升到刑事案件呢? 十余名在美中国留学生,将另一个中国女生衣服扒光、用烟头烫伤其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其头发、强迫其吃沙子、剪掉她头发并逼她吃掉等。
今年6月,美国洛杉矶地区的一桩中国留学生绑架案的细节一经公开披露,手段之残忍震惊中美华人。
对于中国人来说,以上发生的凌辱行为,怎么可能导致判刑甚至最高终身监禁的惩罚呢?天哪,我的孩子还不满十八岁,我的孩子不懂事,我的孩子,在我眼里永远都只是孩子。他真的只是不懂事而已,一时冲动,他会改的。
可事实呢,恃强凌弱这种行为,根本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也不可能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或者所谓的不懂事。 看看案子发生之前: 刘怡然在证词中表示,翟芸瑶一年前曾因一些过结打过她,案发前两周又有人打了她。
在此事发生之前,类似的凌虐已经发生了两次,案件中的施暴者,已经对这种行为习以为常了。而这种恶习,绝对不是一时之间形成的。可以说,她的这种心态,是从小时候父母的教育,还有环境,以及父母,老师,社会的纵容下造成的。
从之前两次的威胁,暴打就知道,施暴者平时本来就是个性格乖张的人。 这一切,跟试图贿赂的父母绝对脱不了干系。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可是在我们的国家,有人真正的意识到这些了吗?论语,倒是小学的时候就学了,字眼是会了,能够做到的又有多少呢? 我看到报道里,他的父母哭得泪眼婆娑,说不该送孩子去留学。
根本就不是留学的事,是教育问题,是骄纵引起的。只是因为留学,所以发生在留学的地方,而他们没有办法用关系解决,用钱财摆平。
留学的人多了去了,人在异乡的留学生少吗?全中国有多少留学生?他们就不孤独不寂寞吗?难道在国内,不出国的,独自远离父母求学的,就不会孤独寂寞了吗?美国只有中国的留学生吗?难道别的地方去的就没有了? 全世界那么多背井离乡的,统统都应该以这种理由去加害他人吗? 什么狗屁不通的理论。
世人皆苦,没有谁过得轻松。 看看案件宣判之后: 翟芸瑶也告诉法官,独自在美国生活是造成她犯下罪行的原因之一,“太自由,又容易孤独和迷失。
我不能告诉父母是怕他们担心。” 太自由,容易孤独和迷失。 这根本不是理由。 自由孤独,都是自己的事。试问这个世界上,谁不曾被放纵过,谁不曾孤独过?难道,孤独就是我们迷失的理由吗?这些,就是我们犯错之后原谅自己的借口吗? 想想施暴者以往所做的,难道他真的只是一时兴起?根本就是蓄谋已久。
“作死”之路:打人后威迫受害人试图嫁祸 翟芸瑶、张鑫磊、杨玉菡等一群中国留学生殴打、绑架刘怡然后担心受害人报警,还想出了嫁祸于人的招数,胁迫刘怡然向警察谎称是男性朋友卢胜华殴打了她,声称如果刘配合说谎,她们一帮女孩都会为她作证,否则她不仅没有证人,还会受到更加残暴的皮肉之苦。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施暴者的预谋犯罪。否则怎么会在之前几次三番四次的殴打,支走被害人带来的男性友人,虐打之后又威胁受害者不准报警。 不过,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这原本只是一个最严重不涉及退学的事情,是发生在美国领土,而不是他们温暖的中国家乡。所以,新闻很快被引爆了,国内外一片哗然。 当然了,纵观以往国内发生的此类事件,都不涉及刑事,更别说判刑了。遑论什么终身监禁。
知道当下的中国,每天上演着多少校园暴力,霸凌事件吗?除了被报道出来的,没有被披露的,太多太多了。 曾经,有一个派出所的警官同志告诉我,类似于打架此类事件,就算是把人家腿打断了,都可以调节。
调节的条件是什么呢?是花钱咯。 法律我不懂,但这也是法律的缺失啊,很多受害者为什么会那么贱要接受经济赔偿调节,而不选择起诉甚至申请民事赔偿呢? 因为啊,他二爷的什么民事赔偿,真的很难很难拿到好吗?所以呢,只有选择和对方和解。
法律我不懂,心理我也不懂。 我只知道霸凌事件存在当前的初中高中甚至是小学是一件非常普遍切严重的事情。 被霸凌的人往往根本没什么办法。 告诉父母?不是因为家庭穷又无权无势怎么会被霸凌?再遇上性格懦弱的父母,能怎么办? 告诉学校?呸,哪个学校不是说,除了学习上的事情跟我无关。
中国学校的学校职责一栏里,根本没写着要帮着学生解决一切学习之外事情,对吧。 报警。报警,对方只要有钱,有关系,摆不平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啊。
你被害者作死了的要不谅解,坚持起诉。好,看不整死你父母,让你书也读不成,给你各方面施加压力。 如果施暴者根本是未成年,更呵呵哒。完全就是,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又没要了你的命,不涉及刑事案件啊。
打脸,真是打脸。看看人家对待这种案件,直接判刑。 估计很多傻逼都在想,怎么判刑了,就这样判刑了? 按我说,判得好, 你说你悔不当初。 你当然悔不当初啊。 醒悟,是你本应该做的事OK?凭什么因为你的后悔和醒悟原谅你,同情你? 凭什么? 本来就是你做错了,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很好啊。
可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新闻报道里说的什么思考小留学生问题。 我呸,跟小留学生问题有个多大毛线关系啊。
没教好就是没教好,你教不好人家替你好好教育。 什么小留学生事件,这是国情,是常态。只是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对待这种事情冷漠,受害者逆来顺受,施暴者越来越气焰嚣张。 那些被欺辱而没得到保护的受害者,成年之后的阴影,大概是一辈子的吧。
说不准,因为心里极端又做出什么呢?恶性循环。大概就是这样。 为这种对待校园霸凌不重视,还有那些冷漠的学校,冷漠的社会,感到寒心。 难道,非得像日本一样,发生绫濑水泥杀人案以及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上升到此种杀人案件,并且严重影响社会的,才肯修改一下未成年保护法的刑事担责年龄? 补充: 两名受害学生麦嘉怡和刘怡然已分别向12名涉案学生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但包括去年年底抓捕归案的另一名嫌犯陆正在内的4名被告都是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成年被告的家长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而这4人的名下又没有任何财产,加上他们还要在狱中服刑,估计民事赔偿的可能不大。
其余几名未成年被告,法律规定其父母要承担子女最高2.5万美元的赔偿责任。(搜到了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关于未成年被告能提及的就是以上这段,据我自己理解美国好像对于未成年的被告是保护信息的,判没判不清楚,但是看上文应该是受到起诉了。这也证明了,说真的我不觉得有时候犯罪的未成年有什么好保护的。不管在那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