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女贪官李启红情夫成群 贪婪专横(图)
2011年10月,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一案讯断结果发表。李启红,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情生意业务、泄漏内情生意业务罪及受贿罪,决定履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充公产业10万元。同时接收讯断的,还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妇林小雁、弟弟李启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等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李启红,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
落马女赃官李启红
李启红2009年曾高调被选"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她那时获奖的颁奖词是:"前瞻木兰,情系中山",获奖来由是:"她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生长为出色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风格,前瞻性的眼力,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联合试点都会’。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产业集群、城建环保等各个环节,为打造中山都会品牌,持续不断地挥洒着热忱。李启红,"
李启红被控告的罪名有三项:内情生意业务罪、泄漏内情信息罪和受贿罪。关于备受关注的受贿罪,起诉书称:2006年至2010年,李启盈余用担负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方便,为别人谋取好处,收受别人行贿2次,总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40万元,折合人民币不到50万元。李启红,这个数字,和传闻中的20亿的家族财产,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