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 孟庭丽剧组要负责任
最近在台湾,有一位艺人在拍戏的时候昏迷休克,大家都非常的焦急,但是剧组因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她是拍戏过度劳累造成的。
据台湾媒体报道,孟庭丽26日拍戏时昏迷送医,至今仍未脱离险境,台北市演艺业产业工会理事长陈桓浩(艺名:康凯)等人30日下午到台北有关部门陈情,检举电视剧拍摄过程失当,导致演艺人员过劳,要求相关部门促请电视公司面对问题,台北市有关部门赖香伶局长表示,将立即启动行政调查,了解孟庭丽拍戏过程的实际状况。
陈桓浩向赖香伶陈情时说,演艺人员工作时间长,常常有人拍戏到凌晨五点,早上八点还要到另一场地拍戏,休息时间严重不足,甚至有人连续7、8天没睡觉,电视台、制作单位虽然会配合大牌艺人时间,但小牌艺人工作时间却拉很长,希望电视公司、戏剧制作单位能面对问题,订定保险、团体协约等规范。
演艺业产业工会总干事陈世伟则提出,电视公司拍戏现场经常超时严重违规,艺人送医治疗后,工作停顿,后续生活也成问题,希望有关部门派人到场劳检,遏止类似事件发生。
赖香伶表示,演艺人员虽然与电视台、制作公司非雇佣关系,不能以《劳动基准法》直接约束,但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受工作场所负责人指挥或监督从事劳务之人员,工作场所负责人仍应采取必要预防设备或措施,演艺人员工作时间长,且经常夜间工作,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2项第2款规定,应订定异常工作负荷促发预防计划,确实保护演艺业工作者安全。
对于孟庭丽拍戏昏倒案引发各方关切,赖香伶指出,相关部门将立即启动行政调查,了解电视公司于戏剧制作过程,是否违反劳基法、职安法等规定,同时也将于年节后邀请电视公司、演艺、制作公司,与演艺业产业工会进行社会对话,希望能促成签署职场劳动保障公约等,期望约定工时、必要休息时间、意外保险等相关规范,确保演艺业工作者的劳动权益。
职业安全科长李进钦指出,拍摄电视戏剧时,除演艺人员外,摄影师、录音师、灯光师、化妆师等幕后工作人员,如因配合戏剧进度而长时间工作,也都必须依劳基法、职安法规定,给予人员充分休息时间,并制定必要的设备或设施,劳动局将针对演艺事业单位加强实施劳动检查,以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权益与身心健康。
孟庭丽现年50岁,本名孟祥丽,康宁 护专毕业,曾担任护士。1980年代后期,担任电视广告模特儿。1990年,参与电影《中华警花》的演出,正式出道。1994年,转战电视圈,参与电视剧演出并主持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