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冠军代表 治理城市管理乱象全国人大代表杨冠军:尽快启动城市管理法立法
杨冠军代表在小组讨论时发言。陕西日报记者 宋红梅 张辰摄
“大原则不清楚,立法标准不一致,大家的看法就不一致,也就容易造成城市管理乱象。”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住建厅厅长杨冠军说。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陕西代表团在住地举行小组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针对城市管理乱象,杨冠军建议尽快启动城市管理立法。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发展和经营主体增多,城市管理执法这一概念进入人们视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从1997年开始试点,目前已在大中城市,甚至县城推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许多城市的市容、交通、公安、工商、园林、税务、环保、卫生、规划等队伍各自执法,造成职能交叉和选择性执法,也造成了各种城市管理乱象。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把握发展规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
杨冠军说,中央城市工作会把城市管理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建议今年启动“城市管理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国务院可先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同时,他建议全国人大应加强对地方城市管理立法的指导。(陕西传媒网特派北京记者 任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