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篇章析伊人 叶璇:我的性感是智慧型的(图)
去年,叶璇代表无线远赴雅典主持奥运,险被口水淹没;之后,被狗仔队揭发在有妇之夫程小东家里过夜,百词莫辩;今年,新剧《西厢奇缘》的收视不过不失,坊间仍有不少批评直指一众新扎主角的演出不够水准;至于她主演的另一部剧集《天下第一》,成绩也仍是未知之数。
由惹人怜爱到遭人唾骂,大概是尤物的必经阶段。但对曾经度过一段伶仃落泊童年的叶璇来说,爽朗如昔,“我有信心可以令自己快快乐乐过一辈子,媒体写我不好的东西,都习惯了,登张靓相就行了。”
去年在雅典做奥运,叶璇遭到不少恶评,说她抢对白,喜欢自我吹嘘。之后又被杂志拍到在有妇之夫程小东的家里过夜。但叶璇胜在乐观,天塌下来也只是当被盖。
叶璇:我第一次做记者就做奥运,等于第一日拍戏就拍斯皮尔伯格,TVB能选我,证明我有实力。其实报道也不是你们想像得那么负面,《文汇报》就点名称赞:叶璇是一个人才。中央台也追踪报道我,不过其实赞我的也言过其实。
那次被周刊拍到我上程小东家,其实是……一场误会,我病了在他家休息,就是这样。我跟小东哥合作《天下第一》,他是武术指导,我不会打也拍得我英姿飒飒的。在我心里,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前辈。说我身边男伴车轮一样地转,不过是传媒的伎俩,狗仔队跟了我五天,拍到跟女性朋友吃饭的就不登,拍到有男性一起就写我怎么样,如果这样观众都信,也没必要澄清。
还整天传我有高层照顾。很好笑,公司能签你就会照顾你啦,争宠,有必要吗?公司栽培艺员,艺员红了替公司赚钱,一盘生意而已,不要想得太复杂。有多少值得人欣赏的条件,就有多少掌声。老土点说,有竞争才有进步,百花齐放才好,像《金枝欲孽》,如果只有玉莹、如妃,也不会有这次的成功。
虽然传过不少绯闻,但叶璇表示除了陈浩民,大多都是煲水新闻。今年她还扬言要做绝缘体女星,不会拍拖,只专注事业,所以生日愿望也只是《西厢奇缘》收视好,事业进步。
叶璇:在男朋友面前的我,很低能,一点也不硬朗,喜欢《蜡笔小新》,爱笑爱玩,这一面只有亲密朋友才能看到。初恋在美国发生,对象是哈佛大学的白马王子,那时他来看我跳舞,旁边的女生兴奋地狂叫,我还不知道他就是哈佛的风头趸。他很好,好到我不敢相信,跟他拍拖时的我很幸福,我整天想,为什么这么好的男孩子会爱上我?
入娱乐圈后,感情不再纯真。这些年来的所谓绯闻,传来传去只有一条是真的。嗯,陈浩民,又给你猜中。跟他拍拖,是给记者传到变真。起初我们拍《封神榜》,朋友都算不上,顶多是同事;是后来有一次我们到内地拍剧,那段时间或者大家都寂寞,大家都需要安慰,很自然走在一起。其实我不介意谈他,没公开是因为最初否认了,没理由又跑出来承认,又不是搞新闻。
分手原因?重要吗?其实我也不太记得。我想,每段恋情总有终结时,两个人走不下去就是了。其实分手后还做到真心朋友,偶然问候两句,已没遗憾了。
叶璇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要独立生活。9岁那年,当时仍住在杭州的叶璇因为爸妈闹离婚,妈妈哭着回乡下,试过有两周她要独自留在屋里等爷爷来接,一早起床梳头上学都靠自己。叶璇深信,那次死不去,未来若再遇难关一样捱得过。
叶璇:10岁时,爸爸带我和爷爷他们去美国,后来两老不适应外国生活要回杭州,一家人各散东西。爸爸问我想跟他住还是搬开,那时跟爸爸的感情生疏得近乎陌生,我选择一个人生活,十三岁已经自己换灯泡、交电费。童年的我没有亲情可言,生性独立,也是为世所迫,我也有感怀身世,十三四岁时总爱问:“为什么爸妈生我,又不理我?”我不甘心,但从不哭,就像一些遇到灾祸的人,危难当头根本来不及悲伤。
我从不求奢华生活,爸爸供应给我的仅够用,入大学考到奖学金,一分钱都不用给。我好强好胜,某种程度上因为爸爸的漠不关心,他连我住在哪个区、电话号码都不问。每月月初我到他公司拿零用钱,才见一次。潜意识想让他看看我有多厉害,我从小就晓得,唯一令他关心的是学期末我拿张全A的成绩表给他看的那一刻。虽然爸爸不懂我,但他在我心中的份量从不轻。
中国人在美国读书很容易,靠勤奋已经赢过那班鬼仔鬼妹。那时没娱乐,每天放学回家就是读读读,又或是跟我那个马来西亚的华侨女同学玩,人家还以为我们搞同性恋。我的广东话流利,全拜她所赐。哈,不过总有点大马口音,记得第一次跟她们一家人吃饭时,感动到想哭,原来这样叫家庭温暖。
大学一年级后,叶璇到香港选华裔小姐,虽然论身材高挑、轮廓分明都没她的份,但那年的主题是“古典美人”。诗词歌赋她都知道,又有中国舞根底,穿起古装,十足的古代美人。那一年,叶璇以黑马姿态夺冠,几乎可说是天降奇缘。
叶璇:我从来都不是花瓶,演戏好,也得付出汗水。以前拍《再生缘》,我提早三个月读原著;拍《云海玉弓缘》,专程拜访原作者梁羽生先生,他教我要演活厉胜男那种对爱情的坚执。为了这角色,又去学双刀,练了两个月,每日两小时,练到哭。现在背脊、肩膀的伤都是拍戏时留下的;前段时间在内地拍戏,天气又湿又冻,旧患便复发。
这个世界很简单,适者生存。公司早前人事变动,汰弱留强,任何公司都实行精英制,有实力就不用怕。20岁入行时,没现在这般自信,一来就是三套剧的主角,那时会想,我真是他们想像中那么好?我整天问自己,到底我应该做喜欢做的事,还是做应该做的事?有个前辈跟我说:“你要做应该做的事,才可以做到喜欢做的事,又要将应该做的事,变成喜欢做的事。”
走性感路线,难道我不配吗?初入行时公司将我包装成小妹妹,拍了几套剧造型都像“阿嫂”。在内地拍《天下第一》时,监制王晶走过来说:“其实你可以很性感,很有女人味的。”那时拍古装,由头包到脚,我莞尔,这样也算性感?我有多少本钱,心知肚明,说性感,应该是眉梢眼角那种媚态。我相信,自己的性感是智慧型的,不是穿得少布的所谓“尤物”。幸亏有晶哥提点,原来我可以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