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出售储户信息 用手抄一条卖50
山东省临沂市,18岁女生徐玉玉被骗光大学学费郁结致死的消息牵动着群众的心,储户的信息怎么会被骗子知道呢?近日湖北咸阳市公安局揭晓,竟然是银行员工手抄客户信息,售卖。
通山公安局门前,贴着预防典型诈骗的广告
中国银行通山支行职员陈某将储户信息当做“摇钱树”,以20至50元每条的价格,将800余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内金额、手机号在内的储户信息出售给他的上线、同在银行工作的同学张某。
张某则以50元一条的价格从多家银行职员处购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12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
调查了解到,目前仅陈某和张某分别被通山县公安局和湖北安陆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安陆警方未透露案件任何情况,通山县公安局已将陈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一案移送检察院。
通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9月13日向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因其社会危害较小,无逮捕必要,检方已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继续侦查。
“这个银行的内部管理肯定出了问题。”湖北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行长李华(化名)告诉,储户的个人信息是不能买卖的,一方面要靠银行职员的职业操守,但更重要的是银行内部的监管。他所在的银行,只有要害人员才能接触到储户信息。
李华指出,这些储户的关键信息被泄露后,增加了储户遭遇电信诈骗的几率,甚至可能银行卡被人复制。
中国银行通山支行工作人员表示陈某涉案前已辞职,后又否认有这个员工,并拒绝接受采访。
银行职员出售储户信息
咸宁通山县公安局9月6日的一则警情通报揭开该县首起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
办案民警告诉,这起案件8月初由上级交办,移交的线索只有一个QQ账号。8月11日,警方在银行将涉案的陈某抓获。
通报内容显示,涉案人员陈某是中国银行通山支行的正式员工,今年1月初,在孝感一家银行上班的同学张某打来电话,让陈某利用工作便利,给他提供一些储户的银行信息,并以每条信息50元作为报酬。银行虽有明文规定,严禁对外泄露储户信息,但控制不住内心贪婪的陈某决定铤而走险。陈某起初偷偷用手机拍照获取储户信息,后来担心被发现,他就手抄记录每一条储户信息,然后通过QQ发给张某,张某则通过支付宝付款。
民警查明,陈某利用工作便利,将查询到的储户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余额、手机号)以每条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初步统计,陈某共非法售卖信息800余条,非法获利4万余元。
而张某以50元一条的价格从多家银行职员购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非法获利近20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20多岁的陈某,从武汉一家金融学校毕业后回到老家通山,成为银行的正式员工,在窗口工作。陈某上班一年多,对其收入并不满足,一直羡慕张某买了私家车。该人士对透露,陈某所售卖的信息,可能涉及全省或全国其他地方储户信息,他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一开始是偷拍,后怕被银行内的监控系统拍下,就用手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