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卫简介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协助下,由著名法学家徐大同教授领衔,按照国内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标准,在天津市率先设立了法学专业并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在政法学院设立法律系。2003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在本市高等院校创办了第一个法学院。
30多年来,该院秉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中国地方法治建设"的宗旨,以及"和谐、向上、务实、创新"的学院精神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其综合实力在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全国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在专业建设上,该校法学专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也是教育部法学本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已建成市级精品课1门,校级精品课2门,校级优秀课6门;在学科建设上,该校具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可在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点上招收硕士研究生。
同时该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可以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学科是天津师范大学博士一级(培育)学科;最近该学科被确定为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学科。
该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知识精湛、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梁津明、韩志红和贾邦俊教授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贾邦俊教授被评为天津市教学名师;阮大强、杨金颖、魏建新、郭明龙等教师先后获得本市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
建院以来,郭小冬、孙立文、郝磊、郭春明、张洁、郭庆珠、张晶、张宜、郭明龙、尚海涛和刘武朝等一批国内知名大学的优秀博士生纷纷加入该院教师行列。为了加强师资力量,该校还聘请了江平、应松年、吴汉东、何勤华、韩大元、赵秉志、尹田、崔建远、张智辉等30多名知名学者和武长顺、于世平、李少平、高从善、高绍林、矫婕、王天举和刘金波等20多名实际工作者为兼职教授。
该院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的首要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制定学生培养方案和教师教学规范并认真组织落实。该院设立"人生讲坛",先后邀请业界精英前来讲学,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开阔学术视野、增长人生智慧。
设立"法学讲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学生介绍相关学科前沿成果,开拓学生视野。设立"法律实务讲坛",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为学生传授应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巧。该院制定并实行《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推进实践教学工作。
为了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除在校内建成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践教学基地外,还在市律师协会等20个单位设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近期又与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签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获教育部批准。为了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该院还与外语学院设立外语和法律紧密型副辅修班,培养既懂法律又懂外语的应用人才。该院还设立了"专业学习优秀奖"、"金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金"和"杜伟强法学创新奖学金"和"新友励学奖学金",许多学生从中获得教益。
该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法学研究。梁津明教授为中国法学会理事和全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和民法分会均在我院设立,在韩志红和贾邦俊教授主持下两个分会已成功举行多次学术会议。近五年来,该院已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立项30余项,其中郭小冬教授的"民事执行监督机制研究"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郭明龙副教授的"人体组织提供者对基因科技成果之利益分享机制研究"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孙立文教授、郭庆珠副教授、刘武朝副教授、张晶博士主持的项目分别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梁津明教授主持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法律保障问题研究"获批司法部研究项目。
近五年来,该院教师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110余篇,其中郝磊教授的《股东诉讼的实施问题研究》、郭庆珠副教授的《行政规划及其法律控制研究》、郭明龙副教授的《个人信息权利的侵权法保护》等著作在学界产生重要影响。
该院编辑的《天津滨海法学》已有三卷公开出版。
为了帮助学生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该院还建立了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挖掘本科生对法学理论学习的兴趣,培养学术研究能力。学生科研立项数量在全校一直名列前茅,许多学生的研究成果发表并获得到社会好评。
在天津市大学生"挑战杯"大赛中,本科生钱方禹、刘雯雯、刘迪等同学曾先后获得一、二等奖。2011年我院吴世伟同学为负责人的科技立项作品获得市特等奖并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比赛获得铜奖。硕士研究生范懿、赵玉磊、陈妍、曹阳等同学曾先后获得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
此外,0503、0602、0702、0802、0902、1001、1101班先后获得天津市学校系统优秀团支部标兵、天津市先进集体称号。该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等荣誉称号。
该院师生未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局限于书斋,而是尽可能地将其服务于社会。许多教师在重大立法论证、疑难案例咨询和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该院编辑的《让思想攀越法学的高峰——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论文观点集萃》印发兄弟院校和政法系统传阅。
2009年,该院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1982以来天津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规151部,涉及70余个相关主管部门。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为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也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与认可,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曾对此进行报道。2010年4月,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30多年来,该院已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优秀法律人才,在全国尤其在天津政法系统,到处都有天津师大法律学子的身影,绝大多数毕业生以自己的辛劳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如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的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的陈耀东、张玲、史学营教授;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银法槌奖获得者王红卫,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杨春慧, "天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获得者孙焕荣,"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称号"获得者刘玉梅,曾两次受到温家宝总理接见的志愿者张帆都曾在天津师大法学专业度过美好时光。
该院将在新的起点上,更新观念、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努力把该院建成天津市法律人才培养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争取早日跻身全国省属地方先进法律院校的行列,为促进天津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做出贡献。